越共中央日前發佈第48-CTr/TW號行動方案,將中央政治局關於吸引和重用人才的結論105-KL/TW具體化為2026至2030年階段的重點任務、方案與項目,並明確責任、進度、產出和資源來源,作為各級各部門制定本單位計劃的依據。方案要求把人才發展納入各行業、各地方的經濟發展戰略、規劃和計劃,同時發揮越南祖國陣線、各政治社會組織及民眾在發現、推薦和舉薦人才方面的作用。
在制度與政策層面,方案要求儘快審查和完善關於幹部工作、人才工作的黨的規定和國家法律,破除在標準、年齡、資歷和任命程序方面的障礙;確定並定期更新需要吸引和重用人才的尖端行業領域清單,建設開放、靈活的國家人才標準框架,包含通用基礎標準和按對象、行業、任務類型劃分的專門標準。方案還提出完善工資、稅收、土地、住房等優惠待遇政策,尤其是在山區、邊境、海島地區,並加強人才工作中的分級分權。
財政方面,方案提出建立吸引和重用人才的專門財務機制,安排國家預算用於人才工作的資金約佔每年國內生產總值的0.1%,計入科技、創新和數字化轉型的總資源;財政自主的地方可決定更高支出水平。方案要求完善按產品和結果訂購、包乾的規定,推進社會化並多元化資源,通過稅收、信貸優惠和公私合作提高社會資源投入比重,為企業成為吸引和重用人才的重要主體創造條件。
方案還要求完善全國範圍內人才資源的協調、使用和共享機制,通過專家合同、諮詢、兼任、借調、按項目工作等方式多元化動員和使用人才;統一建設並運行國家數據庫、國家人才指標體系、國家人才門戶網站和人才數字治理平臺。在發現、選拔、使用和評價方面,方案提出按戰略任務和具體產品結果使用人才,任務不達標時及時調整或終止交辦,並以任務完成情況、產品質量、創造價值和貢獻實效作為評價依據。
在人才源頭建設上,方案要求按群體、行業和階段制定人才培育與發展計劃,注重培養青年專家、科學家、工程師和企業家,建立早期發現和專門培養有天賦學生的項目,重點面向基礎科學和尖端領域;集中投資建設一批達到區域和國際水平的大學、研究院和重點實驗室,並建立“人才引領人才”機制,實行資深專家與青年人才之間的顧問和指導制度。方案同時要求營造重才文化,保護敢想敢做敢擔責者,完善表彰機制,並推進人才領域國際合作,建設連接海外越南人才的人才網絡。
方案向國會黨委、政府黨委、民運與陣線及中央團體黨委、中央宣教部以及各省委、市委、中央直屬黨委和中央各部門黨委下達了具體任務,要求落實上述行動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