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電子報10月16日刊出越共十四屆四中全會決議全文,決議編號30-NQ/TW,主題為繼續建設各級幹部隊伍、根本且全面地革新幹部工作。該決議在越共中央總書記蘇林此前於河內召開的全國研究、學習、貫徹和部署會議上被傳達,會議面向全國幹部傳達四中全會決議精神。

決議對過去一段時期的幹部工作作出評估,認為自2018年5月19日十二屆中央政治局第26-NQ/TW號決議實施8年以來,幹部工作和幹部隊伍建設取得多項重要成果:黨對幹部工作統一、直接、全面領導的原則得到保障,戰略級幹部和主要負責人的儲備與準備更加主動,幹部培訓、培養、輪換和實踐鍛鍊受到重視,幹部工作各環節逐步規範化、銜接更緊。

但決議同時指出,幹部工作仍存在一些限制和不足:總體目標落實不夠全面、均衡和穩固,各級各行業各地方成果仍有差距;基層幹部水平不齊,部分戰略領域缺少能力突出的人才和優秀專家;部分幹部在預測能力、戰略思維、現代治理、數字化轉型和組織落實方面跟不上要求。決議還提到,仍存在幹部迴避、推諉、怕出錯、怕擔責的情況,部分擔任職務的幹部、黨員違規並受到紀律處理。

決議將上述不足主要歸因於主觀原因,包括部分黨委、黨組織和主要負責人對幹部工作重要性認識不充分,理論研究和實踐總結跟不上要求,幹部工作中若干重大關係處理不夠同步及時;管理方式仍按環節、層級和任期分割,未跟上現代治理和組織機構調整要求,權限與問責及決策後果未緊密結合,一些地方檢查監督不夠經常、缺乏主動。

決議提出幹部工作的總體目標和方向,強調幹部是決定革命成敗的因素,幹部工作是“關鍵中的關鍵”,直接決定黨的領導和執政能力以及政治系統運行效果。決議要求堅持黨對幹部工作和幹部隊伍管理統一、直接、全面領導的原則,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並以對黨、祖國、人民的忠誠和服務精神為核心價值,以政治本領、革命道德、廉潔和奉獻願望為基礎,以能力、實績和組織落實能力為重點,以產品、結果、威信和人民滿意度為主要衡量標準。

在具體舉措上,決議提出三個突破方向:一是突破幹部評價、選拔、使用和篩選,從偏重檔案、流程、手續轉向以品質、能力、產品、結果、效果和威信評價幹部;二是突破幹部來源創造、隊伍發展和人才重用,從封閉來源、按每個職務準備人事轉向開放發現、主動培養多代際、多方案的後備隊伍並重用實績和貢獻價值;三是突破體制和治理方式,從按環節分散管理幹部轉向基於工作崗位、能力要求、可核驗數據、問責和權力控制的統一、同步、銜接、貫通治理。

決議設定到2030年的目標,即基本建成各級幹部隊伍,尤其是戰略級幹部、基層幹部和主要負責人,具備品質、能力、威信和合理結構,符合工作崗位要求,滿足新紀元組織機構運行和國家發展需要。決議還要求完善關於工作崗位、職務標準、能力要求和幹部評價、使用、篩選機制的體制和法律,形成領導管理幹部與專家、專業深度幹部兩條相應發展路徑,建立足夠強有力和靈活的政策以吸引、重用和留住人才,逐步擴大公共部門與私營部門之間高質量人力資源的銜接,力爭使越南進入地區人才競爭力領先國家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