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就十四屆四中全會各項決議的落實推出行動方案,要求全黨及政治系統在認識與行動上保持一致。方案將決議內容具體化為任務、產品和結果,並規定每項工作須明確主持機關、事項、時間、產品、權限和資源,即“六個明確”原則。

根據方案,國會黨委和政府黨委負責領導審查並及時將黨的主張制度化,編制需修改、補充或新頒的法律規範文件清單,明確法律依據、主持與配合機關、進度和資源。各省市委及直屬中央的黨委則須全面審查、細化中央主張及本地區相關決議、規定、方案和計劃,分工明確,避免重疊。

在數據與數字基礎設施方面,中央組織部主持統一黨組織、黨員、幹部、編制和崗位數據的業務標準與質量,並與公安部、內務部及中央辦公廳配合,逐步將黨組織和黨員數據庫與國家人口數據庫、國家幹部公務員數據庫互聯互通,要求2027年內完成。中央內政部主持在2026年內建成反腐敗、反浪費、反消極國家數據庫中的案件與資產追回跟蹤模塊,不另建獨立系統。

方案還要求加強民意徵詢與監督機制。國會黨委領導國會及其常委會加強對黨的主張制度化與落實情況的監督;民運、陣線和團體中央黨委主持完善監督、徵詢、意見與投訴舉報彙集機制,跟蹤受理處理並及時透明反饋,保護如實反映情況者。中央宣教部主持完善思想形勢和社會輿論的掌握、分析、預測機制,為政治局和書記處提供參考。

檢查監督方面,中央檢查委員會、國家審計署和政府監察總署按職能對檢查、監督、監察、審計結論和建議的執行情況開展全面審查,逐項明確原因、整改內容、組織和個人責任、期限、結果及核驗機制,2026年內完成審查並常態化執行。中央檢查委員會還須減少同一對象同一時期的多頭檢查團,推動基於數據、預警和實際結果的檢查,將重心從處理後果轉向及早識別、提前防範。

方案要求對“一把手”逃避、推諉、怕擔責、不決策、不行動等問題開展專題監督,並由中央檢查委員會主持制定識別上述行為的具體標準,提出處理措施及按權限撤換違規負責人的建議,2027年第一季度內完成審查並常態化執行。行動方案另附三份附錄,分別列出建黨整黨、革新領導執政方式及幹部隊伍建設等決議的專項任務與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