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總理黎明興10月20日下午在國會代表團第三組討論《電力法》修訂草案時表示,修訂該法必須為吸引投資、同步發展電源和電網建立法律基礎,以滿足經濟兩位數增長帶來的用電需求。他稱,越南已確立以科技、創新和數字化轉型為新動力的兩位數增長目標,這對高科技產業、外國投資和數據中心建設的供電提出很高要求。
黎明興強調,電力項目投資規模大、回收週期長,投資者尤其關注政策的穩定性和風險可控性,因此需要營造透明、穩定、可預期的投資環境,並在國家、投資者和民眾利益之間取得平衡。他同時提醒,優惠機制若力度過大,可能推高電價和生產成本,影響民眾、企業及經濟競爭力。
在電源結構方面,黎明興表示,在水電開發空間有限和落實2050年淨零排放承諾的背景下,越南需要發展國內燃氣發電、進口液化天然氣發電、風電、太陽能及其他新能源。但他指出,液化天然氣發電成本可能較高,若佔比不當將給電價帶來壓力,因此電源結構須合理計算。
談及項目進度,黎明興認為須大力改革行政手續、縮短準備和實施時間。他提到,有外國投資者反映一個海上風電項目的手續可能長達10年,若改革有效可縮短至約5年。他對第八個電力規劃中不少電源和電網項目進展緩慢表示擔憂,稱部分項目已列入規劃,但地方尚未選定投資者或未完成必要手續。
黎明興表示,政府將指導工貿部會同各部委和地方審查、更新和調整第八個電力規劃,確保其可行並符合資源動員能力;電源發展須與輸電電網同步,避免出現有電源卻無法送出功率的情況。在投資機制上,他提出研究對大額、長回收期項目建立合理的風險分擔機制,並指出液化天然氣發電的最低合同電量機制尚未充分解決回本關切,外國投資者還面臨匯率和外匯平衡風險。
黎明興要求繼續完善法律草案,並審查相關議定和通知,確保配套可行。他表示,修法不僅為化解眼前困難,也為保障經濟充足用電、服務兩位數增長目標奠定長期基礎,同時協調國家、民眾和投資者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