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10月20日下午就《電力法》若干條款修訂補充草案進行分組討論。在胡志明市代表團分組會上,政府總理黎明興說明修法理由與能源發展方向,稱發展電源仍需大量資金,但電價必須計算到"對民眾合理"的水平。
黎明興表示,越南以科技、數字化轉型為基礎確立兩位數增長目標,需要大量數據中心,不僅國家層面,各部委和地方也要建設數據中心,因此能源需求很大。他提到保障供電也是吸引外國投資者進入越南的條件之一,並將其與政治局關於保障國家能源安全的第70號決議相聯繫。
據工貿部報告,水電開發已接近極限,火電因越南承諾淨零排放也只能維持有限規模。黎明興據此提出應聚焦國內燃氣發電、液化天然氣、太陽能、風能及海上風電,但須合理計算各類電源比重,因為部分細分領域成本結構很高。他以液化天然氣價格高會推高電價為例,稱這是《電力法》需要調整之處。
修法還著眼於簡化投資手續。黎明興稱,外國投資者需要可預測、有競爭且能保障其資金安全的投資市場,能源項目耗時長、成本大,還涉及境外銀行貸款。他提到曾與一些投資者交流,有企業為一個海上風電項目花了10年辦理手續,若推進行政審批改革,辦理時間可縮短一半。
黎明興同時強調,國家也要保障自身和民眾以合理價格獲得電力的權益,須在投資者利益與國家利益、人民利益之間找到平衡點。
工貿部長黎孟雄在分組討論中說明草案的幾大問題。他表示,國內天然氣發電將按供氣能力優先最大限度調度,以發展油氣工業和增加財政收入;進口液化天然氣方面,第八版電力規劃2025至2035年調整階段約有21個項目、規模36000兆瓦。為吸引投資,草案規定在電能價格之外設置容量電價機制,向隨時可發電的電源付費,以保障投資者權益而不致大幅影響總體電價。
草案還設計了海上風電和可再生能源信用市場政策,以服務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黎明興稱,政府正指導工貿部會同各部委、地方核查並調整更新第八版電力規劃,補充的項目必須可行,任何項目進度延誤都會立即影響供電和功率消納。
調整規劃的背景下,一些重點能源和電力項目進度滯後或未按計劃推進,存在無法按期完成的風險。統計顯示,到2025年底全系統電源總裝機約87600兆瓦,比2024年增加約6400兆瓦;按規劃,為滿足增長目標,到2030年全系統電源總裝機預計達183000至236000兆瓦。電網方面,越南預計建設數萬公里500千伏和220千伏輸電線路及多座大型變電站,以提高跨區域輸送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