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總理黎明興10月23日下午在國會小組討論中,就修訂補充《企業所得稅法》《非農業用地使用稅法》《個人所得稅法》三項法律的草案發表意見,其中提出對向教育機構、醫療機構提供餐食的企業和個人免徵企業所得稅與個人所得稅。黎明興表示,此次修訂旨在具體化政治局關於教育突破發展和加強人民健康保護的兩項決議。

黎明興稱,從這些供餐單位徵收的企業所得稅數額不大,財政部正繼續核查以確定具體數字,但政策帶來的意義遠大於免稅導致的財政收入減少。他認為,現行發票和財務憑證體系相對完備,可以拆分企業的投入產出成本,且免稅政策僅適用於向學校、醫院供餐的企業和個人,教育、醫療機構完全能夠控制服務提供商的成本。他預期該政策將提升學生和患者的餐食質量,但同時強調食品安全問題須單獨考量並遵守現行規定。

該提案在國會審查環節引發不同看法。審查機構擔憂免稅政策未必能直接幫助降低餐食價格,這一疑慮與政府提升餐食質量的目標形成對照。目前草案仍在國會審議階段,免稅的具體適用範圍和金額尚未最終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