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10月24日下午分組討論《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總理黎明興在討論中表示,主管部門已決定由衛生部擔任食品安全國家管理機關,地方由衛生廳負責,鄉級則由文化社會部門補充食品安全專職人員。草案提出風險管理、鏈條管理、數字化轉型和設立統一管理牽頭機構等新機制。
草案推動管理思路從“事前檢查”轉向以數字技術為基礎的“事後檢查”。國會文化與社會委員會專職委員阮氏梅詩表示,為保障法律自2027年7月1日生效後的執行條件,政府應仔細核查國家食品安全數據信息系統的實際運行能力,確保系統集中統一、與各級人民委員會連通,並與海關和企業數據庫自動對接。她還建議為地方檢測機構制定能力提升路線圖,以滿足國際標準。
代表範秋青以573個假奶粉標籤案為例指出,Rance Pharma和Hacofood Group公司公開生產銷售假奶粉約4年,公安部調查機構2025年4月的信息顯示,多款產品多項指標僅達到公佈標準的70%以下,營收近5000億越南盾,產品流向糖尿病患者、腎病患者、早產兒和孕婦等易受傷害群體。她認為這不僅是單個企業的違規,更警示管理體系的發現、追溯和處理能力,建議按風險組別規定定期抽樣計劃,並在出現警告或違規跡象時組織突擊事後檢查。
範秋青還提到2025年“Kera果蔬糖”事件,涉及名人通過直播誇大功效後被職能部門處理。她表示,該事件顯示食品廣告內容管控以及廣告者和電商平臺責任認定存在空白,對病人、老人和兒童等敏感群體尤其值得關注。她建議修法時檢查檔案有效性、留存賣方信息和廣告內容痕跡、在有依據時及時隱藏或刪除內容,並保全數據用於處理違規,同時具體規定廣告者、有影響力者和平臺的責任。
黎明興同意代表關於事後檢查機制的意見,強調有必要明確規定企業公佈標準後的檢查、抽樣和質檢頻次。他表示,保障食品安全不僅是衛生部和衛生廳等國家機關的責任,也需要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生產企業和消費者參與發現和打擊違規行為,並建立及時接收處理民眾反映的機制,在緊急情況下暫停生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