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市人民檢察院已就一起生產、銷售假冒滅火器案作出起訴決定,九名被告被分別以生產銷售假冒商品、受賄和偽造公務等罪名起訴。案件涉及Vietlink公司、安富公司及相關單位,河內市人民法院正準備於11月開庭審理。

根據起訴書,被告包括Vietlink公司經理鄧國黃(1974年生)、安富電力照明股份公司經理馮有利(1983年生)以及中國籍的董亮(即Đồng Lượng,1984年生),三人同被控“生產、銷售假冒商品”。原某消防建設企業經理範德景(1979年生)、方南公司經理范氏香(1987年生)和胡志明市居民鄧金就(1984年生)被控“受賄”;阮德忠(1982年生)、阮克全(1988年生)和丁春閣(1989年生)被控“在執行公務中造假”。

起訴書稱,2025年9月17日,河內一名居民向公安機關報案,稱從兩家企業購買了總價近6400萬越南盾的Dragon品牌滅火器,使用時卻無法按瓶身說明和賣方承諾撲滅火情。初步鑑定認定,送檢滅火器不含包裝所標明的滅火劑成分,屬假冒商品。警方隨後在河內、胡志明市和西寧省多地搜查工廠和倉庫,查獲大量滅火器、原料、機器和標籤。鑑定認定多個Dragon、990品牌乾粉滅火器樣品為假貨,原因是滅火劑總含量不達標;案中查獲的135,395只乾粉滅火器估值超過414億越南盾。

起訴書陳述,2016年鄧國黃與阮氏金銀成立並經營Vietlink公司,銷售Dragon品牌消防器材。自2019年起,該公司與中國龍城公司合作,進口滅火劑含量低、不符合越南標準的滅火粉,連同瓶體和零件運回國內生產。阮氏金銀負責總體運營,鄧國黃直接負責生產、原料管理和成品出廠,董亮由中方企業派到越南協調監督並管理中國工人小組。2024年底,廠房和生產線下轉讓給馮有利任經理的安富公司,此後生產銷售仍在馮有利、阮氏金銀、鄧國黃和董亮參與下繼續。

檢方指控,Vietlink公司已生產並向市場售出超過100萬隻Dragon品牌乾粉滅火器,收入超過3440億越南盾;安富公司銷售226,568只Dragon品牌乾粉滅火器,收入近1180億越南盾,另售出1,392只990品牌乾粉滅火器,收入近5.62億越南盾。

為使不合格滅火器獲得合格檢定認證,起訴書稱阮氏金銀自2023年6月起與方南公司實際運營人範德景約定在合同外支付費用。範德景讓范氏香掛名成立公司,自己直接運營並聘用鄧金就負責技術;隨後按數量向Vietlink產品支付費用,2023年6月至2024年12月為每隻乾粉滅火器8,000越南盾,2025年升至每隻10,000越南盾,噴管、軟管、閥門等另計。檢方認定阮氏金銀行賄總額超過171億越南盾,其中範德景收取近150億越南盾,范氏香收取逾22億越南盾並分給鄧金就1.6億越南盾。

起訴書還指出,阮德忠、阮克全和丁春閣在2022年底至2024年底期間,為方南公司302臺次設備出具空白校準證書,共收取超過3.53億越南盾。阮氏金銀目前在逃並被通緝,其涉及“生產、銷售假冒商品”和“行賄”的行為被分離出來另行調查處理;有關其向其他機關單位人員付款的線索也已分離,移交公安部經濟警察局按權限調查。案件辦理過程中,各被告及其家屬已繳納超過220億越南盾以彌補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