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相關機構正在審議《防止菸草危害法》修訂草案,擬通過完善法律定義,把電子煙、加熱菸草及其專用原料納入監管範圍。國會文化與社會委員會文化社會司副司長阮鴻玉(Nguyễn Hồng Ngọc)表示,草案需補充“菸草原料”概念,將“專用於菸草製品的非尼古丁物質”一併列入,並考慮全面禁止以電子煙、加熱菸草形式偽裝設計的產品。
這一修法動向的背景,是越南國會已通過第173/2024/QH15號決議,明確全面禁止與電子煙和加熱菸草相關的活動。此次修訂被視為把該決議上升為法律的關鍵步驟。阮鴻玉指出,如果法律定義遺漏不含尼古丁但專用於霧化設備的成分,職能部門在處理走私和規避法律的儲存行為時將面臨諸多困難。
世界衛生組織駐越南代表安吉拉·普拉特(Angela Pratt)表示,新型尼古丁和菸草產品並不安全,含有強成癮性物質尼古丁以及與癌症、心血管和呼吸系統疾病直接相關的多種毒素,並非許多人誤以為的無害水蒸氣。她同時評價越南禁止電子煙和加熱菸草的做法,稱政策制定者已識別菸草行業的手段,把年輕人健康放在首位。
越南兒童權利保護協會常任副主席鄧華南(Đặng Hoa Nam)指出,數字環境讓兒童面對精細營銷,使用菸草的形象被與自信、獨立或個性掛鉤,降低了風險感知,使吸菸行為在年輕人中趨於正常化。他認為完善法律須考慮數字環境特點,明確並涵蓋電子環境中的廣告、營銷和促銷行為,不讓個人賬號或封閉群組成為法律空白。
調查還顯示,雜貨店、售貨亭等零售點在學校周邊密集陳列菸草產品,給控制供應來源帶來壓力。支持修法的一方認為,補齊原料概念漏洞、全面禁止變相陳列,並推動家庭、學校和社會共同參與,將有助於保護年輕一代免受尼古丁危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