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10月28日上午審議《貿易法》《競爭法》《對外貿易管理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若干條款修訂草案。工商部長黎孟雄在解釋說明時表示,政府建議保留促銷限額,以維護公平競爭環境並保護中小型企業,同時對集中促銷方案作出靈活安排。
黎孟雄稱,購物券即voucher在法律上覆雜多樣,需按國會常務委員會結論的精神繼續充分評估影響後再行入法。此前,國會科學技術與環境委員會專職委員阮玉山指出,在電子商務中一筆交易可能同時使用折扣碼、購物券、返現、積分和多方價格補貼,若法律不明確限額計算原則,可能出現理解不一併與競爭法交叉重疊。他警告說,管理過嚴會抑制消費刺激,缺乏管控則大型平臺可能借補貼排擠對手。
永隆省工商廳廳長、國會代表陳國俊就《貿易法》第94條第4款促銷限額和最高降價幅度提出,草案將限額與最高降價幅度交由工商部規定,並在出現違規跡象時援引競爭法。但他指出,在電商平臺或線上交易應用上,賣方降價、平臺發放優惠碼、銀行返還部分款項,多方可能共同出資,因此需要統一計算買方實際獲得的優惠,公開作為降價依據的價格和適用條件,並明確各方責任以避免重複計算。
陳國俊還建議補充國家競爭委員會、市場管理力量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國家機關之間的協調機制,明確電子信息的接收、交換、移送以及牽頭處理單位和配合時限。他認為,一筆線上交易的商品信息、廣告方式和競爭手法可能涉及多個機關的管理範圍,若移送和核查配合不清,案件處理可能遲緩,民眾和企業需重複提供材料。
在數字環境競爭管控方面,黎孟雄表示草案完善了市場支配地位和顯著市場力量的認定標準,將消費者數據、網絡效應、轉換成本和數字生態系統等因素納入考量。他說,有些企業市場份額不大,但憑藉數據和技術形成顯著市場力量,可能支配市場或阻礙其他企業進入。黎孟雄稱起草機關將繼續吸收代表意見,圍繞推進分級分權、削減行政手續和合規成本、實質疏通生產經營堵點並保護民眾和企業合法權益三大目標完善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