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防市人民法院10月27日對一起涉及兩個商品房項目的詐騙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是1972年出生、住在鴻龐坊的裴氏金蓉(Bùi Thị Kim Dung),她被判處無期徒刑。法院認定的罪名包括詐騙侵佔財產、濫用信任侵佔財產,以及偽造、使用機關組織印章和文件。
裴氏金蓉是彩虹蘭花7&1商貿服務股份公司(Công ty CP Kinh doanh dịch vụ thương mại Cầu Vồng Hoa Lan 7&1)的經理。該公司參與競拍並中標取得土地使用權,用於在安陽縣(今安陽坊)愛婆祝(Ái Bà Chúc)和關爪(Quai Chảo)兩個區域實施商品房項目。海防市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稱,在辦理這兩個項目的相關交易時,她以出資、投資、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虛假信息收取多人錢款。
起訴書指控,2018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期間,裴氏金蓉詐騙86名個人,合計超過2042億越盾。在土地轉讓交易中,她把同一塊地分別約定轉讓給多人,收取錢款後未按承諾履行。她還被指控濫用信任侵佔杜氏賢(Đỗ Thị Hiền)超過733億越盾:收取兩個項目的投資款後,她製作了轉讓74塊地、總面積逾7659平方米的協議,卻向杜氏賢交付74份彩色打印的偽造土地使用權證,鑑定結論認定這些證件系偽造。
調查機關還認定,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裴氏金蓉僱人偽造兩枚該公司圓形印章,用於在12份土地交易相關文件上蓋章,並偽造84份土地使用權證。起訴書列出的詐騙與濫用信任兩項行為侵佔總額超過2772.77億越盾;她已退還部分款項,尚需賠償超過2732億越盾。調查機關已查封兩個項目中的多塊土地,以保障受害人和相關方的權益。
審判委員會認定其犯罪行為特別嚴重,以三項罪名數罪併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