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江省警方已對一名男子作出起訴決定並執行羈押,案件涉及他帶兩名兒童到小學偷走一隻存有55萬越南盾的存錢罐。隆富坊公安10月29日通報,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已送達起訴案件、起訴被告及逮捕被告以實施羈押的決定。
被起訴者為阮文力(Nguyễn Văn Lực),2003年出生,住在安江省隆富坊隆氏A組。他被控的罪名是“盜竊財產”。警方稱,10月20日約23時,阮文力邀兩名分別出生於2014年和2016年的兒童N. T. B. T與N. Đ. T,前往隆富小學區域偷走一隻存錢罐,內有55萬越南盾。
警方通報稱,作案後阮文力給每名兒童3萬越南盾,其餘款項用於個人開支。得知公安正在調查核實後,他到坊公安投案並供認全部行為。兩名兒童因未達刑事責任年齡,已交由家庭管理和監督。
警方材料顯示,阮文力此前有一次“盜竊財產”前科,2026年8月剛回到地方。安江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表示,案件仍在繼續調查,將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