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民航局10月29日下午通報,根據航空工作組(AWG)最新更新的評分表,越南在《開普敦公約》合規指數中得分67.5分,比此前的62.5分提高5分,仍處於中等組。該評分表更新日期為2026年10月27日。
分項指標中,越南的執法得分是4.5分(滿分5分),與AWG交流對話機制一項得滿分5分。但AWG仍將B項評為2分(滿分5分),原因是判例和執法實踐方面存在遺留問題。民航局表示,這說明除繼續完善法規外,還需提高組織執行效果,使飛機註銷登記、出口及債權人權利行使程序在實際操作中統一、合規、及時。
2023年,越南曾因在按《註銷登記和出口請求授權書》(IDERA)辦理飛機註銷國籍登記和出口時遇到障礙,被列入AWG的跟蹤名單,合規指數從71.5分降至62.5分。此後,越南民航局與建設部等部門配合,審查並完善飛機登記、航空設備國際權益及IDERA辦理程序的相關規定。
越南民航局稱,2025年《越南民用航空法》和第223/2026/NĐ-CP號法令的出臺與完善,為落實國際承諾、處理實際適用中的問題提供了法律依據。該局還依據有效的IDERA辦理飛機註銷登記,配合處理飛機交接、出口請求,並就其權限範圍內的航空安全標準作出確認。
越南民航局表示,下一步將繼續與各部委、行業配合完善跨部門協作流程,研究並提出在審判活動和債權人權利執行中適用《開普敦公約》的指導方案,同時加強與AWG的交流,處理尚未解決的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