峴港市公安局安全調查機關10月26日對阮雄達(1997年生,河內市鴻山鄉)執行逮捕令並予以臨時羈押,罪名是“洗錢”。同一天,該機關對朱德映(1975年生)和武氏清(1978年生,均住河內市山西坊)採取禁止離開居住地的措施,罪名相同。三人被認定為7月底已立案起訴的洗錢團伙的同案嫌疑人。
據案件材料,偵查始於峴港市大祿鄉一名1976年出生女子N.T.N.的報案,她稱在網上被騙取財產。峴港市公安局網絡安全與高技術犯罪防範部門移交線索後,職能力量核查並追蹤了相關交易。作案手法是誘使受害人登錄“Therealreal.cc”和“tiffa.tiffyfd.com”等網站註冊賬戶,完成購買服裝、鞋類、首飾的付款任務以獲取佣金,先以收益承諾建立信任,再要求轉入更大金額。另一名1970年出生、住安海坊的女子N.T.A.則被以“誤付貨到付款訂單”的手法引誘,隨後被要求點擊陌生鏈接、進行人臉掃描並確認密碼。
收到錢款後,該團伙將資金拆分轉入多個銀行賬戶以增加追查難度,再在Binance、OKX等加密貨幣交易平臺購買USDT,轉入相關人員管理的電子錢包。根據資金追蹤結果,2026年7月28日,峴港市公安局安全調查機關已對朱德映(1985年生)、鄧氏海(1987年生)和阮忠孝(2002年生)三名嫌疑人以“洗錢”罪立案起訴,三人均住在河內。
初步調查結果認定,該團伙通過Telegram聯絡,隨後前往柬埔寨會見經營賭場並組織詐騙活動的中國籍人員,雙方商定通過買賣USDT轉移、轉換詐騙所得資金以掩蓋來源。為便於交易,鄧氏海僱傭阮忠孝成立思嘉進出口貿易有限責任公司作為掩護,受害人轉入阮忠孝賬戶的錢款隨後轉給USDT賣家,購得的加密貨幣再轉入中國籍人員管理的錢包。調查信息顯示,通過這一方式成功轉換的總額約7000億越南盾。
峴港市公安局安全調查機關表示正繼續擴大案件調查,查明頭目、加密貨幣買賣中間人及相關個人的作用並依法處理。峴港市公安局同時提醒民眾對輕鬆網絡賺錢的邀約保持警惕,主動保護個人信息、仔細核查交易要求,發現異常跡象及時報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