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老街省越中鋼鐵項目相關受賄案進入起訴階段。據起訴材料,多名企業前負責人和地方政府前官員分別被以受賄、違反國有資產管理規定、利用職務便利等罪名起訴,涉案金額包括據稱收受的622億越南盾賄賂。

被起訴者中,裴清平(Bùi Thanh Bình)曾任越中公司總經理,被控三項罪名:違反國家資產管理使用規定造成流失浪費、受賄,以及缺乏責任造成國家資產損失。梅文星(Mai Văn Tinh)、杜文雄(Đậu Văn Hùng)等越南鋼鐵總公司(VNS)前領導層成員,被控違反國家資產管理使用規定造成流失浪費。

老街省方面,前省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黎玉興(Lê Ngọc Hưng)和前省工貿廳廳長杜長江(Đỗ Trường Giang)被控在執行公務時利用職務權限。起訴材料稱,越中公司由越南鋼鐵總公司、老街礦產公司(Lamico)與一家中國企業於2006年合資成立,在老街省新隆工業區建設鋼鐵廠。

起訴材料指,在項目執行及銷售礦石、採購焦炭過程中,企業領導層存在多項違規和行賄受賄行為。裴清平被指直接指導鐵礦石和焦炭買賣,並同意以低於市場價格向多家企業出售貴沙礦鐵礦石,換取8家企業共計622億越南盾。

焦炭採購方面,起訴材料稱,2015年至2020年,越發公司和中成公司向越中公司出售286855噸焦炭,價值超過2.02萬億越南盾,兩家企業負責人隨後向裴清平行賄共計250億越南盾。檢方還認定,越中公司採購焦炭價格高於市場價超過290億越南盾,構成該公司因行賄受賄行為遭受的損失。

起訴材料稱,被告人在國有資產管理使用方面的違規行為造成國家資產損失共計6790億越南盾。上述內容為檢方起訴材料中的指控,案件尚待法院審理,各被告人是否構成犯罪及責任程度將由審判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