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財政部在擬議的紓解納稅人困難決議草案中提出,對已停業且未發生納稅義務的企業,免除其停業期間的部分納稅申報,並簡化關閉稅號的程序。該部表示,這些措施旨在解決大量企業停業後長期無法完成註銷手續的問題。草案正在徵求意見,預計經有權機關通過後適用至2028年6月30日。
據財政部統計,截至10月23日,仍有超過250萬家企業、經營戶處於停業但未關閉稅號(狀態03)或不在註冊地址經營(狀態06)的狀態。其中約64.3萬例為狀態03,近188萬單位為狀態06,包括企業、組織、分支機構和個體經營戶。自今年初以來,稅務機關已為777,835例關閉稅號,但新增不在註冊地址經營的企業數量仍大於處理速度。
財政部指出,企業進入市場的手續日益簡便,但解散和關閉稅號仍面臨諸多義務。許多經營者停業後缺少申報表、欠稅、欠繳滯納金或營業執照費,難以完成退出市場程序。例如,一家企業放棄註冊地址10年,若要關閉稅號,須補交約40份增值稅申報表和10份企業所得稅決算檔案,須繳納稅款約5500萬越南盾,其中包括2300萬越南盾的逾期申報罰款、2000萬越南盾的營業執照費及1200萬越南盾的滯納金。
財政部承認,一些地方處理解散檔案和確認納稅義務的速度緩慢,地方稅務機關缺乏納稅人歷史數據,企業原始檔案丟失,且人力資源與積壓檔案數量不匹配。稅務、工商登記和國家人口數據庫之間的企業信息尚未同步。對於偽造個人信息設立企業、空殼公司及有買賣發票跡象的案例,財政部表示無法通過常規關閉稅號流程徹底處理。
財政部認為,清理稅號對於提高數據準確性、減少積壓檔案、防止稅務欺詐和侵佔預算十分必要,也是為2028年第二季度歐盟對越南稅收透明度和信息交換評估做準備。根據草案,停業10年以上、無欠稅且不屬於被檢查、調查、起訴、審判對象的企業,在信息公開30天后可獲考慮關閉稅號。財政部還提議減少逾期申報罰款、處理營業執照費欠款及有條件免除滯納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