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10月31日上午就《投資法》若干條款修訂補充草案進行討論,財政部長吳文俊(Ngô Văn Tuấn)在會上作說明並回應國會代表意見。他表示,修訂該法的目標不僅是繼續改善投資經營環境,還要疏通資源、動員投資資金服務經濟增長。

吳文俊說,現行《投資法》迄今已經過16次修改補充,以往修法主要集中於削減投資經營條件和手續;在當前背景下,越南要實現今後階段10%以上的經濟增長目標,投資資金需求很大。他援引測算稱,全社會投資總額需比2021至2025年階段增加約2.21倍,其中外商直接投資(FDI)每年需吸引約300億至400億美元到位資金,而非註冊資金。

吳文俊還提到區域競爭因素,稱菲律賓、馬來西亞等國正針對電子、計算機、手機、半導體和數字化轉型等與越南相近的領域推出優惠機制,印度也在通過直接支持生產企業的政策爭取成為全球手機制造中心。他表示,越南需要繼續改善投資環境、完善優惠政策,以提升爭取大型項目尤其是高科技項目的競爭力。

在投資質量方面,吳文俊稱草案的優惠政策集中於高科技、創新、數字化轉型和技術轉讓,並要求吸引外資與國內生產能力、本地化比例以及越南企業參與全球價值鏈掛鉤。對於多位國會代表關注的特別投資優惠,他表示將按“投資支持須與產出結果掛鉤”的方向完善規定,使支持可檢查、可監督、可量化。

吳文俊還表示,草案須明確規定投資者未滿足要求、條件或未履行承諾時終止優惠和支持的條件,以減少糾紛和訴訟,並稱國際投資爭端通常十分複雜。對於放寬外國投資者市場準入條件的問題,他說起草機構將吸收國會代表意見;屬於國會或國會常務委員會權限的內容,由政府彙總後按簡化程序報有權機關審議修改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