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市人民法院11月3日繼續開庭審理天明智集團股份公司董事長周氏成及22名被告案,庭審進入辯論階段。河內市人民檢察院代表在公訴詞中認定,周氏成在案件中扮演主謀、領頭角色,須對其他被告的行為承擔刑事責任。

檢方稱,天明智集團自2021年起作為成品油批發商經營,依規應提取、管理和使用油價平抑基金,且只能按主管部門的價格調控通知支出。但周氏成利用按每期價格調控提取基金的機制,指示副總經理、會計長和經營部長向有長期購銷關係的客戶銷售成品油不開具增值稅發票,以低於含票價格收款,從而在提取比例高的時點少提基金。

檢方指控,2020年至2022年,天明智集團向27家單位和零星客戶銷售超過1.07億升成品油未開具增值稅發票,未提取平抑基金逾673億越南盾;同期向22家企業虛開153張發票,對應逾7200萬升成品油,票面價值逾8419億越南盾,按每升300至500越南盾收取開票費,非法獲利逾206億越南盾。此外,該公司還向天福運輸貿易有限公司開具13張與實際售貨時點不符的發票,非法使用平抑基金逾126億越南盾。

檢方認定,周氏成及同案犯從平抑基金侵佔逾791億越南盾,並通過虛開發票非法獲利206億越南盾,大部分款項用於增加天明智集團註冊資本。截至庭審,周氏成及家屬已繳納賠償逾991億越南盾。檢方表示,周氏成須對全部侵佔和非法獲利金額負責。

對同案被告,檢方區分角色:會計長阮氏碧蓮作用低於周氏成但高於其他被告,被指組織收取無發票貨款、虛開發票並編制不實基金報告;副總經理梅英俊負責海防黃輝油庫,被指協助侵佔逾492億越南盾、買賣48張虛開發票並非法獲利逾143億越南盾;副總經理黎清安負責義安省 nghi thiết 油庫,被指協助侵佔逾791億越南盾、買賣153張虛開發票並非法獲利逾206億越南盾。檢方稱,對兩人的量刑區分依據各自油庫的發票數量和非法獲利金額,梅英俊的刑罰應高於黎清安。

經營部長周德孟被指在 nghi thiết 油庫直接指示員工聯繫客戶銷售無發票成品油並虛開發票,協助侵佔逾172億越南盾、買賣105張虛開發票並非法獲利逾62億越南盾。檢方指出,周德孟曾因“賭博”罪被榮市人民法院判罰2500萬越南盾,判決生效後繼續實施本案行為,須承擔“再犯”加重情節。對執行上級指示的員工,檢方建議考慮寬大政策,包括對部分被告適用緩刑。

檢方還指控原PVOil Vũng Áng油庫財務會計處會計組組長何玉榮與高寶玉合謀侵佔資產。何玉榮被指以低於公佈價格每升500至1000越南盾向高寶玉銷售無發票成品油,並修改會計軟件數據、偽造調撥單和核對記錄以應對審計。2016年12月14日至2025年4月14日,何玉榮先後187次向高寶玉銷售無發票成品油逾500萬升,價值逾940億越南盾,個人侵佔逾893億越南盾並用於賭博,僅賠償逾62億越南盾。檢方建議對何玉榮適用最高刑罰。

高寶玉被認定為幫助角色,已退賠全部獲利逾46億越南盾,並自願用廣治省兩處不動產繼續賠償。檢方還指控高寶玉使用15張虛開發票、票面價值1790億越南盾逃稅逾242億越南盾。檢方稱,23名被告已繳納賠償共計逾1413億越南盾,各被告均如實供述,供詞與證據相符,最高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有依據、符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