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建設部於2026年10月26日頒佈第1838/QĐ-BXD號決定,調整機動車檢測服務價格上限,決定自頒佈之日起生效。新規按車輛類型、座位數、軸數及所用能源種類分別設定最高收費標準,各檢測機構可在不超過上限的前提下自行確定具體價格。

根據新規,8座以下(不含駕駛員)的普通燃油乘用車檢測費上限為281,800越南盾;使用清潔能源、綠色能源及環境友好型能源的同類車輛上限為272,700越南盾。9至23座乘用車上限為336,400越南盾,24至39座為363,600越南盾,39座以上為400,000越南盾。貨車、專用車和牽引車按車輛特徵分檔,5軸及以上貨車和牽引車檢測費上限為518,200越南盾,同類清潔能源車輛為490,900越南盾。上述金額均未含增值稅。

新規明確這些只是價格上限,並非所有檢測機構都必須按最高標準收費。依據第40/2025/TT-BXD號通知,檢測機構可自行確定具體服務價格,但不得超過建設部頒佈的最高限額。此外,車主還需按第156/2025/TT-BTC號通知繳納40,000越南盾的檢測合格證簽發費,該費用不含道路使用費及其他衍生費用。

有車主認為,對清潔能源車輛適用較低的價格上限體現了鼓勵向環境友好型車輛轉換的導向。但乘用車每次檢測的差價僅為9,100越南盾,難以對消費者和企業的購車投資決策產生顯著影響。一位交通領域專家表示,轉向價格上限機制、允許檢測機構自主定價,有助於各機構平衡成本、投資升級設備並在機構之間形成競爭,但同時也須加強檢測質量監督。

對個人車輛而言,每次數十萬越南盾的檢測費可能不會造成太大財務壓力;但對擁有數十輛或數百輛車的運輸企業來說,檢測總支出是一項需要計算的經常性開支。例如,一家擁有100輛適用518,200越南盾上限的貨車和牽引車的企業,若各檢測機構均按上限收費,每輪全車隊檢測需預留5,182萬越南盾服務費,這還未含增值稅、認證費及其他費用。

與東南亞部分國家相比,越南單次檢測收費明顯低於新加坡,與馬來西亞、泰國大致相當。馬來西亞PUSPAKOM對輕型貨車收取55林吉特,6噸以上重型貨車65林吉特,掛車和半掛車75林吉特,商用車每6個月檢測一次;泰國按車重收費,空車重量不超過2噸的汽車為200泰銖,超過2噸為300泰銖;印度尼西亞自2024年1月5日起對強制技術檢驗車輛免收定期檢驗費;新加坡則按車齡確定檢測週期,3年以下私家車無需定期檢測,3至10年每兩年一次,10年以上每年一次,私家車檢測費為71.94新加坡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