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教育與培訓部表示,在各地學校合併後出現超大規模學校的情況下,將完善普通學校組織與活動的相關規定和指導,重點針對多學段、多分校和教學點的學校模式,幫助地方識別管理能力可能超載的個案。該部中學教育司司長泰文才(Thái Văn Tài)稱,不能用一個固定的班級數或學生數門檻統一適用於所有地方,學校規模大並不必然意味著不合理,關鍵在於規模須與當地實際條件和管理能力相適應。
據教育與培訓部報告,學校調整後,全國公立教育機構總數從37530個降至18555個,減少18975個,降幅50.5%,超過至少減少30%的目標。其中18個省市降幅達到50%以上,7個地方降幅超過60%。合併後有超過13500個教育機構按主校、分校和教學點模式組織,2400多所普通學校涵蓋多個學段。
報告顯示,5749個機構達到或超過規模上限,其中17個地方的114個機構形成超過100個班級的超大規模學校。芹苴市以23所大規模學校居全國首位,慶和省21所,同塔省13所,峴港市11所,河內市9所。大規模學校集中在小學階段。慶和省芽莊小學由13所學校合併而成,是全國規模最大的學校,有超過10500名學生、287個班級和500多名管理幹部、教師及職員。河內市規模最大的是黃烈中學,有6100名學生,由靈潭中學和黃烈中學合併而成;江武中學以5600名學生位居第二。
針對這一情況,副總理黎進洲(Lê Tiến Châu)要求全面審查規模大、多學段、多分校、多教學點、地域範圍廣的教育機構,及時調整規模超出管理能力、影響教育質量、安全或學生受教育權的機構,完成期限為2026年10月。他要求各省市人民委員會對所轄教育機構的調整和運行結果直接負責,教育與培訓部作為牽頭單位,接收並彙總地方在調整和運行過程中的困難與障礙。
泰文才表示,評估不能只看學生數、班級數或教學點數量,還須同時考慮地理距離、交通條件、管理幹部和教師的配置能力、基礎設施、教學質量以及學生的學習條件。他說,城市地區交通、設施和隊伍條件較好的學校,與山區、邊境、海島和偏遠地區需要依靠教學點保障學生入學機會的學校情況不同。教育與培訓部將繼續全面審查和評估調整後的學校網絡,指導地方依據數據和實際條件評估各模式成效,及時調整不合適、超出管理能力或影響質量、安全和學生受教育權的個案。
教育與培訓部還將完善普通學校組織與活動的規定,明確各辦學地點管理、運行和組織教育活動的責任;與各部委和地方配合審查、重組管理幹部、教師和職員隊伍,克服教師局部過剩或短缺,實施調動、借調和跨校授課,方向是減少管理人員、增加直接教學人員。該部將加強跟蹤、檢查和監督,以實質性標準評估調整結果,而不只依據機構數量減少比例。泰文才稱,若現行模式不合適,地方可依權限研究調整,包括在確有必要時重組或拆分學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