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11月5日上午表決通過補充第十六屆國會第二次會議議程,出席並參加表決的國會代表全部投下贊成票。補充內容涉及旅遊發展特殊機制、三個高速公路項目投資主張、稅收處理以及河內市與富壽省之間的行政區劃調整等。
據國會常務委員黎光孟在會上陳述的呈文,國會常務委員會建議補充六項內容,包括按簡化程序審議通過旅遊發展特殊機制政策決議,以及決定保河—萊州(保河—新豐段)、廣義—昆嵩、木州—山羅—奠邊(山羅省境內段)三個高速公路項目的投資主張。另有政府關於機構調整、推進分級分權及解決法律規定障礙所產生問題的報告,以及授權國會常委會規定各級人民議會代表具體制度、政策和活動保障條件兩項內容,納入會議決議審議決定。
稅收方面,國會調整了享受政府稅收擔保和承諾的BOT電力項目企業稅收內容,由審議修改第107/2023/QH15號決議轉為決定稅收處理方案並寫入會議決議。政府另建議向會議決議補充五項內容,包括調整河內市與富壽省之間的行政單位區劃、在廣義省容桔經濟區發展國家煉油化工與能源中心的機制政策、對汽油柴油及航空燃料實施稅收措施,以及涉及同時擁有外國國籍的越南公民出入境管理和使用中央預算支持第15兵團項目已發生費用等事項。
國會常務委員會建議同意補充上述內容。其中行政區劃調整內容將在材料條件具備時提交呈文、審查報告並在代表團和會場討論;其餘內容先發給代表研究、向會議決議草案提出意見,必要時安排討論時間。會議議程的時間安排和部分內容的進行方式也作了調整,第一期會議於2026年11月13日結束,閉幕時間維持2026年11月21日不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