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公安11月5日通報,西貢坊公安與市公安刑警科配合,查明一名瑞士籍男子在白藤碼頭公園被竊取錢財的案件,並澄清一名在搜尋過程中被民眾誤認的年輕男子與案件無關。
據初步核實,2026年10月30日零時30分許,2007年出生的女子V.Đ.A.Q與1997年出生、瑞士國籍的男子M.N坐在白藤碼頭公園孫德勝街沿河區域時,一名男子靠近並偷走M.N包內的錢。兩人發現後追趕,對方翻越欄杆躲入岸邊石縫區域,隨後返回取摩托車企圖逃離,被受害人和民眾發現阻攔後棄車繼續躲藏。
同日約2時,民眾發現一名身穿黑衣、灰色短褲、全身溼透的年輕男子沿河步行,懷疑其與盜竊有關,將其控制並通知在場的坊公安。該男子被確認為2007年出生的N.Đ.B。西貢坊公安經工作並組織受害人辨認,確定B.並非實施盜竊者。
繼續追查後,10月31日約21時,西貢坊公安與市公安刑警科在Chánh Hưng坊楊伯澤街區域發現1986年出生、居住於Bình Hưng鄉的Lê Văn Tiên,將其帶回調查。Tiên在公安機關承認偷走M.N包內的錢,初步核實其單獨作案,沒有共犯。
針對社交網絡流傳的信息,西貢坊公安11月1日發現Facebook賬號“Cao Trúc Chi”發佈兩條附視頻的帖文,將此事稱為“巴山橋搶項鍊”,並稱一名青年“被冤枉抓捕”。公安隨後約談賬號持有人、1988年出生的C.T.C。C.稱10月31日中午在潘赤龍街售貨時遇到N.Đ.B買水,B.自述是網上視頻中被人誤認為盜竊者、經公安核實後獲准離開的人;她稱自己習慣拍攝日常與顧客交談的視頻發到個人頁面吸引關注,並無攻擊、誹謗或故意影響他人的目的。經工作,C.已刪除相關帖文和視頻併發布更正內容。
公安核實結果明確,白藤碼頭公園案件為偷竊包內錢財,並非網傳的搶項鍊;N.Đ.B不是作案人,承認實施行為的是Lê Văn Tiên。公安表示正在完善材料證據依法處理,並提醒民眾謹慎接收、發佈和分享網絡信息,核實來源,不要在未經職能部門核實的情況下推斷、歸罪他人,發現違法跡象應及時報告公安,不得毆打或侵犯被懷疑者的健康與名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