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安部網絡安全局近日就社交平臺上流傳的72小時物資儲備建議發出提醒,要求民眾正確理解此類建議的性質,不要將其曲解為戰爭或災難即將發生的信號,避免因此產生焦慮和進行不必要的囤貨,影響日常生活和市場秩序。

網絡安全局說明,準備飲用水、乾糧、手電筒、備用電池和必需藥品,應被視為一種日常安全生活習慣,用於主動防範常見風險。該局建議民眾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公安部、國家民防指導委員會及正規新聞機構獲取天氣預報、災害預警和民防指引,不分享、不評論聳動和推測性內容,尤其警惕剪輯拼接的文章和視頻。

該局同時提醒防範藉機牟利和網絡詐騙:不要因從眾心理購買社交平臺上高價兜售的儲備物資,不要點擊仿冒緊急通知的陌生鏈接或安裝來源不明的應用程序。發現故意散佈災害謠言以博取互動或實施詐騙的賬號,民眾應保存相關圖片和鏈接,並通知就近公安機關處理。

在法律層面,利用社交網絡提供、分享虛假信息引起民眾恐慌,尚未達到追究刑事責任程度的,組織可被處以3000萬至5000萬越南盾行政罰款,個人可被處以1500萬至2500萬越南盾罰款,並被要求刪除違規信息、鎖定賬號或社區群組;行為構成犯罪的可依現行刑法第288條追究刑事責任。

這一提醒的背景是,歐盟委員會於2026年11月3日公佈危機應對準備指南,鼓勵民眾在危機發生後至少72小時內自行滿足基本需求,內容包括飲用水、食品、藥品和通訊工具;泰國防災減災機構也發佈了72小時應急包指引。這些建議屬於預防性質,並非宣告某一戰爭或災難已被確定將會發生。

在11月5日的例行記者會上,越南外交部發言人範秋姮回應相關提問時表示,越南職能部門正密切跟蹤有關動態,將配合評估風險、研究符合實際條件的措施,包括提高民眾認識、指導主動預防和應對突發事故,避免社會出現恐慌心理。她同時說明,其他國家的建議與越南本國發布的指引和指令應加以區分,外交部表態不意味著越南已要求民眾強制儲備72小時物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