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第十六屆第二次會議於11月7日通過2027年經濟社會發展計劃決議,為明年設定經濟增長10%以上的目標,並要求在保持宏觀經濟穩定、控制通脹和保障各大平衡的前提下推進。決議將2027年定位為加速突破、為落實越共十四大決議創造勢能與動力的年份。

決議同時提出多項環境與氣候適應指標:正在運營的工業園區和出口加工區中,具備集中汙水處理系統的比例須達到95%;河流流域向外環境排放的汙水處理與再利用率須達到65%;達到環境技術規範的生產經營場所比例須達到98%。

決議要求將經濟發展與文化、社會、環境協調結合,並保障社會民生。上述指標與增長目標一併構成2027年計劃框架,具體落實安排由各主管部門依職責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