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內務部在第十六屆國會第二次會議上,提請審議多部勞動與就業領域法律修訂草案。其中,《勞動法典》修正草案提出,將每年11月24日定為“越南文化日”,並規定勞動者在該日享受帶薪休假。該內容旨在將越共中央相關決議制度化。

根據內務部提交國會的材料,此次修訂涉及《勞動安全衛生法》以及《勞動法典》《檔案法》《性別平等法》《紅十字會活動法》和《就業法》五部法律。內務部長阮進海在陳述中表示,修法旨在落實精簡機構、兩級地方政府模式和減少行政手續的方針,並統一法律體系。

在減少經營條件方面,草案擬將“勞務派遣”從有條件經營行業名單中移除,由許可制轉為登記保證金並通知經營。同時,《就業法》修正草案取消就業服務經營許可證,企業只需在運營前向省級專業機構發送通知;通過電子商務平臺提供就業服務的企業,只需遵守電子商務法律規定。

國會社會文化委員會主任阮得榮代表審查機構表示,委員會贊同修法的必要性,認為草案符合精簡機構、分級分權、減少行政手續和經營條件的方針,並符合兩級地方政府模式。針對勞務派遣,委員會基本贊同取消經營條件、轉為通知制,但建議繼續審查規定,完善事後監管機制,確保國家管理效果和勞動者權益,避免產生法律空白。

目前,上述草案仍在國會審議程序中,尚未見表決通過的時間安排。若獲通過,帶薪假日條款和許可簡化措施將按法律生效日期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