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民航局解釋並繼續建議建設部對國內機票實施燃油附加費機制,因為與提高上限價格相比,這是一種更靈活的解決方案。
據越南民航局稱,自2026年2月底以來,亞洲地區的航空燃油Jet A1價格已超過每桶200美元,有時比中東衝突發生前上漲了100%以上。
這一動態導致燃油成本(約佔航班總成本的35-40%)急劇上升,直接影響航空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
與此同時,國內經濟艙基本票價目前仍按上限價格機制管理,尚未有關於燃油附加費的規定。因此,要實施這一機制,需要政府以決議形式批准,以處理實踐中出現的緊迫問題。
越南民航局評估燃油附加費是一種靈活的解決方案,可以在短期內應用以彌補部分額外成本。根據提議,當Jet A1燃油價格達到每桶100美元及以上時,將徵收附加費,每增加10美元為一個階梯。
附加費金額基於與基準價格每桶90美元相比產生的額外燃油成本確定——這是近兩年的平均水平,被視為航空公司可以自行平衡的閾值。額外成本將按50-50的比例在航空公司和乘客之間分配。
適用對象為使用國內經濟艙基本機票的乘客。預計實施時間約為3個月。
根據越南民航局的計算,附加費金額根據燃油價格框架針對不同航程(長、中、短)的航班確定。對於飛行時間2小時的航班,如河內至胡志明市,建議的附加費約為每航段311,000越南盾。
越南民航局提議的附加費金額顯著低於日本和韓國對飛行時間約2小時的航班徵收的燃油附加費,當Jet A1價格為每桶180美元時,附加費為每航段55美元;當Jet A1價格為每桶90美元時,附加費為每航段15美元。
關於宏觀影響,越南民航局認為實施燃油附加費不會對消費者價格指數(CPI)造成顯著壓力。在CPI籃子中,交通組約佔9.67%,其中航空運輸僅佔很小比重。實際上,以往機票價格調整對整體CPI的影響非常有限。
此外,由於附加費僅在短期內實施,對年度平均值的影響以及對其他商品和服務組的溢出效應被評估為不顯著。
與調整提高機票上限價格的方案相比,越南民航局解釋燃油附加費機制的優勢在於實施快速、根據市場波動靈活調整,並且可以在條件變化時調整或取消。同時,這是一項臨時措施,與調整正式價格政策相比,較少引起輿論壓力。
然而,該方案的侷限性在於缺乏具體的法律框架,需要履行向政府提交決議的程序以獲得批准。
據越南民航局稱,在燃油價格持續保持高位且未見降溫跡象的背景下,實施燃油附加費是必要的,以支持航空公司維持運營,確保運輸供應和出行連接。
因此,該機構繼續建議建設部向政府報告,允許對國內機票在現行最高價格之外實施燃油附加費機制,同時責成相關單位指導實施,確保公開、透明並符合實際成本變化。
燃油上漲導致航空公司產生巨大成本
根據越南航空公司的報告,根據燃油價格情景,該公司2026年的額外成本估計在11,000至27,000億越南盾之間。
2026年3月和4月實施的免徵環境保護稅和進口稅的政策已幫助該公司減少成本約105億越南盾。
如果上述政策以及服務降價政策、允許實施燃油附加費延長至2026年底,估計將幫助該公司減少因燃油上漲產生的額外成本的約10%。
越捷航空表示,2026年4月,Jet A1價格約為每桶195美元,導致該公司當月成本增加2400萬美元。免徵航空燃油環境保護稅和進口稅的政策幫助該公司減少成本約400萬美元,相當於因燃油上漲產生的總額外成本的約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