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預計此項提議將幫助患者大幅減少治療費用,同時增加獲得現代醫療技術的機會。
擴大PET/CT掃描的報銷範圍
越南衛生部正在起草一份通知,規定製定醫療技術服務清單的原則,並指導醫療服務費用的支付,這些服務屬於醫療保險參保人的報銷範圍。
該草案旨在落實2024年修訂補充的《醫療保險法》,同時解決第35/2016/TT-BYT號通知及其修正補充文件執行過程中的不足之處。
草案規定,技術服務清單必須滿足診療需求,符合疾病模式,遵守診斷治療指南,同時保障參保人權益和醫保基金的平衡能力。
其中,草案提議擴大PET/CT掃描(一種在癌症發現、分期和治療監測方面具有高價值的方法)的醫保報銷條件,涵蓋非小細胞肺癌和食管癌患者的治療反應評估。
目前,醫保僅對下嚥癌、喉癌、乳腺癌和宮頸癌等部分疾病報銷此檢查。根據規定,醫保基金每12個月最多支付一次。
對於霍奇金淋巴瘤和非霍奇金淋巴瘤患者,草案補充了PET/CT掃描的報銷指徵,用於治療後監測。根據提議,患者可在確診後前24個月內最多報銷4次。
此外,非小細胞肺癌、食管癌、胃癌、結直腸癌、乳腺癌、宮頸癌、頭頸部癌症、淋巴瘤、甲狀腺癌、前列腺癌、卵巢癌、膽管癌、睪丸癌、口腔癌、黑色素瘤等癌症患者,仍按現行規定每12個月最多報銷一次。
目前PET/CT掃描費用相當高,每次約2000萬至2500萬越南盾,具體取決於醫療機構。擴大報銷範圍將有助於顯著減輕患者的經濟負擔。
新增用於癌症診斷和監測的檢測項目
除PET/CT掃描外,草案還提議擴大多種腫瘤標誌物檢測的報銷條件。
其中,CA 19-9檢測的報銷範圍將新增結直腸癌和肝癌患者,除現行的胰腺癌和膽管癌外。
同時,草案還補充了多項此前未具體規定的現代檢測技術的醫保報銷條件。
據越南衛生部稱,擴大報銷範圍將使患者能夠更早地在醫療機構中獲得現代診斷和治療技術。
同時減少自付費用,併為醫院發展專業技術創造條件,同時確保醫保基金的有效使用。
自南部唯一生產供應放射性同位素的迴旋加速器——位於Chợ Rẫy醫院——停止運行以來,PET/CT掃描設備被迫停止使用。醫生們不得不將患者轉移到其他檢查方法,如CT、MR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