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許多國家並沒有等到這些房子出現才處理。它們從土地規劃、地塊分割和重新組織整個街區時就加以控制。
日本:在建造房屋前重新調整地塊
最值得注意的方法之一是日本的土地重劃(LR),據世界銀行(WB)的研究。
不是讓每個土地所有者在現有土地上自行建造,而是由政府或項目實施單位對整個區域重新規劃。道路、公園和基礎設施重新佈局。地塊也被調整為更合適的形狀和位置。
據世界銀行稱,這一制度在日本已有100多年曆史,並通過1954年的《土地調整法》單獨立法。
在此過程中,土地所有者不會失去權益,而是在規劃後重新分得相應地塊。一部分土地用於道路、公園,或出售為項目籌集資金。
如果從“超薄超歪斜房屋”的故事來看,這一點很重要:日本不僅控制房屋形狀,還干預地塊結構——這是決定未來建築形態的關鍵因素。
這種方法規模也很大。世界銀行表示,日本的LR項目已創建或重新開發了約3700平方公里城市土地,相當於全國城市總面積的30%。
這些項目還形成了約11500公里的規劃道路、150平方公里的公園和950個車站廣場。
日本還將這一工具與土地使用規劃和建設控制體系相結合,包括土地使用分區、區域規劃、基礎設施規劃等措施。

韓國:重新劃分區塊並按規劃控制發展
韓國在使用規劃和重新劃分區塊工具發展城市方面也有值得注意的經驗。
韓國發展研究院(KDI)關於土地徵收與補償制度的報告顯示,韓國已大規模徵收土地用於公共項目。
從1976年算起的37年間,用於公共工程的徵收土地總面積約達5855.9平方公里,相當於國土面積的5.85%。
從2003年起的10年間,住宅和居住區項目在補償總額中約佔92.4萬億韓元(840億美元)。
KDI認為,韓國需要多樣化發展方式,包括使用重新劃分區塊而不是僅僅徵收全部土地。
根據報告,重新劃分區塊有助於實施公共項目,而不必強制徵收所有者的土地使用權。
韓國的法律體系也有與地塊形狀和可用性直接相關的規定。
建築規定要求住宅重新劃分區塊的計劃必須考慮土地利用率優化、功能和城市景觀,同時不與區域建築限制衝突。
因此,各國並沒有實施“反超薄超歪斜房屋法”。取而代之的是一系列規定:地塊如何劃分、通道如何設置、允許在哪裡建造、建築密度和形式如何。
最重要的結論是:如果在地塊被不合理分割後才處理房屋,政府的選擇將非常有限。
相反,如果從規劃、分割和重新劃分地塊階段就管理得好,出現無法正常建房的地塊的風險將大大降低。
歐洲的經驗
在一些歐洲國家,做法可能更簡單:控制地塊分割,要求新地塊滿足面積、通道和建造條件,同時結合分區規劃和建築許可證。
例如在荷蘭,阿珀爾多倫市政府規定了分割新地塊時的最小面積,據該市網站。
具體而言,獨立式住宅的新地塊面積至少為300平方米,雙拼式住宅每套至少250平方米,且必須確保有通往公共道路的通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