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自10月16日起調整黃金交易支付門檻:同一客戶單日買賣黃金金額達到500萬越南盾,即須採用非現金支付方式。此前這一門檻為2000萬越南盾。首都安寧報10月18日的報道披露了這一變化。
與門檻下調同步,新規不再單獨要求交易必須通過客戶與黃金經營企業各自在銀行開立的賬戶完成,而是統一適用現行法律規定的非現金支付工具。這意味著達到500萬盾門檻的黃金買賣,須以法律認可的非現金方式結算。
報道指出,新規旨在提升黃金交易的透明度,並配合職能部門依法管理黃金經營活動。規定未說明具體執法安排或過渡措施。

越南自10月16日起調整黃金交易支付門檻:同一客戶單日買賣黃金金額達到500萬越南盾,即須採用非現金支付方式。此前這一門檻為2000萬越南盾。首都安寧報10月18日的報道披露了這一變化。
與門檻下調同步,新規不再單獨要求交易必須通過客戶與黃金經營企業各自在銀行開立的賬戶完成,而是統一適用現行法律規定的非現金支付工具。這意味著達到500萬盾門檻的黃金買賣,須以法律認可的非現金方式結算。
報道指出,新規旨在提升黃金交易的透明度,並配合職能部門依法管理黃金經營活動。規定未說明具體執法安排或過渡措施。
門檻從2000萬盾降到500萬盾後,一筆接近門檻的金飾交易也可能需要轉賬;而新規不再限定必須走銀行賬戶,具體可用哪些支付工具要看現行法律。
基於報道事實的分析 · 與新聞正文分開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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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政府第390/2026號法令修訂黃金管理,規定單日買賣黃金價值500萬越盾以上須通過非現金方式支付,並調整黃金原料進出口許可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