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10月20日就《電力法》修訂草案進行討論,分時電價是否適用於居民生活用電成為會上提出的問題。現行居民電價仍按月度用電量分階梯計費,尚未對家庭在晚間用電收取高峰電價;分時電價進入居民生活領域只是未來路線圖中的設想。
國會代表謝氏燕在會上指出,工廠可以調整生產班次,家庭卻難以等到晚上11點才吃飯、洗澡或讓孩子學習。她表示,晚間正是人們結束一天學習和工作回到家的時段,並主張在推行居民分時電價前評估其對家庭的影響。
支持分時計價的理由在於系統成本。報道指出,一盞燈在晚上7點或凌晨1點開啟耗電量相同,但數百萬家庭在晚間同時使用空調、電爐等設備時,電力行業可能須調用更昂貴的發電來源,電網和變電站也須滿足這些時段激增的需求。將部分需求轉移到用電較少的時段,例如電動汽車改在午夜後充電,可幫助降低系統運行成本。
不過,並非所有用電需求都能改期。晚上7點下班的上班族仍要做飯,有幼兒、老人或病人的家庭難以僅因電價上漲就限制使用空調,租住房屋者和輪班工人可選擇的空間更小。報道據此提出,兩戶每月同樣使用300千瓦時的家庭,若按小時計價可能支付不同金額:能調整用電時段的家庭更易節省,必須在高峰時段用電的家庭則可能多付。
越南已對部分生產、經營類客戶實行三檔時段電價,電力行業也在部署電子電錶、用電監測應用和鼓勵調整需求的計劃。2025年10月起,越南電力集團(EVN)針對大型企業試行兩部制電價附加賬單,供客戶與現行計費方式比較。報道強調,這與居民分時電價屬不同機制,但提供對照賬單的做法可供參考。
報道還援引工貿部的測算:在新高峰時段方案下,鋼鐵生產類客戶電費預計平均上漲不到9%,火龍果種植類客戶上漲不到6%;另一方案將居民階梯電價從六檔改為五檔時,約94%客戶預計電費下降。報道明確,後者是階梯檔位調整的測算結果,並非居民分時電價的影響預測。
工貿部已確定新的高峰時段為17時30分至22時30分,但報道指出,該時段適用有單獨路線圖,並不意味著家庭目前須在這一時段支付高峰電價。報道建議,在研究居民分時電價時,應選取生活條件不同的家庭群體試算,公開受益與多付家庭的比例及原因,並在初期允許居民選擇是否按小時計費、瞭解如何恢復原計費方式,同時明確分時電價是替代還是結合階梯電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