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第十六屆第二次會議10月24日審議《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衛生部長陶紅蘭受政府總理委託向國會提交草案,國會科技與環境委員會主任作審查報告。當天下午,國會代表在小組討論中繼續審議該草案。

草案由衛生部主持起草,圍繞四項重點政策展開。第一是按鏈條管理食品安全,基於風險評估控制獸藥、農藥殘留及食品中的汙染因素;第二是改革檢查方式,從分散檢查轉向集中檢查高風險產品和場所,加強後檢查與違規處理;第三是推進信息技術應用和數字化轉型,以適應線上食品經營的管理需求;第四是加強街頭食品和集體食堂的食品安全保障,以預防食物中毒、保護民眾健康。

草案同時提出完善食品安全國家管理機構的方向,推動從中央到地方統一歸口管理。按當天會議安排,國會代表在小組討論中審議的還包括海洋與海島資源環境法修訂草案、環境保護法若干條款修訂補充草案、投資法若干條款修訂補充草案、文化產業發展法草案和知識產權法若干條款修訂補充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