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代表陳秋水(Trần Thu Xanh,海防市國會代表團)在10月24日下午的小組討論中,就《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提出多項建議,包括加強事後檢查、收緊數字平臺廣告責任、明確各部門管理職責。她表示,近期實踐顯示食品安全管理仍存在諸多不足,如果事前檢查寬鬆而事後檢查跟不上,不安全產品可能流入市場;反之,若在數字基礎設施和執法能力尚未就緒時收緊程序,又會給企業造成堵塞。
陳秋水指出,當前突出問題包括自我公佈機制可能被濫用、事後檢查不足以早期發現問題、各部委間責任分散、數字平臺虛假廣告難以管控、集體食堂存在安全隱患,以及基層檢驗、數據和人力能力不均衡。她建議修改第57條,規定按風險組定期抽樣計劃,在出現警告或違規跡象時進行突擊事後檢查,並明確處理時限和結論公開要求。合規良好的機構可降低檢查頻率,但降低頻率不意味著免於事後檢查。
她還建議第58條的處罰措施應與危害程度、不當獲利、累犯行為及後果相稱,確保在具備法律依據時召回產品、警示消費者並公開違規行為。她引用公安部調查機關2025年4月的信息稱,Rance Pharma和Hacofood Group在約4年內生產、銷售573個假奶粉品牌,收入近5000億越南盾,產品針對糖尿病患者、腎衰竭患者、早產兒和孕婦等易受傷害群體。她認為這起事件警示了發現、追溯和處理違規方面的侷限。
關於產品公佈,陳秋水建議審查第46條和附件1,統一按危害程度、使用對象、追溯能力和違規歷史分類的標準。醫用營養食品、嬰幼兒產品及有健康建議的產品應嚴格管理;低風險組應通過電子化、一站式機制和明確處理時限簡化手續。她還建議連通數據庫,統一產品、機構和批次的標識碼,明確數據更新責任和時限,並對高風險組逐步要求從生產商、進口商到分銷商和銷售點的電子溯源。
針對2025年Kera蔬菜糖果廣告事件,她建議同步修改第13條和第61條,明確廣告主、有影響力人士和電商平臺的責任,要求留存賣家、廣告內容痕跡,在有依據時及時隱藏或刪除違規內容並保存數據以供處理。關於國家管理分工,她支持第63條確定衛生部為食品安全統一管理牽頭機構,但強調這一角色須伴隨實質協調權,衛生部應主持制定國家風險計劃、要求各部委按時共享數據、協調跨部門預警、追溯、召回和事件處理。
陳秋水同時指出,統一牽頭不意味著衛生部包攬一切,也不意味著所有食物中毒事件都當然屬於衛生部門責任。各部委和地方須在各自領域和轄區承擔全部責任,不得迴避或推諉。她還建議提升區域檢驗能力,優先偏遠地區和基層;按風險程度安排採樣和檢測經費;管控檢測機構的獨立性和利益衝突。鼓勵採用GHP、HACCP、ISO 22000可與減少常規檢查頻率掛鉤,但在有警告時不得免檢。法律實施路線圖應與指導文件、電子門戶、數據標準、一站式流程、預算和培訓等具體條件掛鉤,確保合理過渡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