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代表陈秋水(Trần Thu Xanh,海防市国会代表团)在10月24日下午的小组讨论中,就《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提出多项建议,包括加强事后检查、收紧数字平台广告责任、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责。她表示,近期实践显示食品安全管理仍存在诸多不足,如果事前检查宽松而事后检查跟不上,不安全产品可能流入市场;反之,若在数字基础设施和执法能力尚未就绪时收紧程序,又会给企业造成堵塞。

陈秋水指出,当前突出问题包括自我公布机制可能被滥用、事后检查不足以早期发现问题、各部委间责任分散、数字平台虚假广告难以管控、集体食堂存在安全隐患,以及基层检验、数据和人力能力不均衡。她建议修改第57条,规定按风险组定期抽样计划,在出现警告或违规迹象时进行突击事后检查,并明确处理时限和结论公开要求。合规良好的机构可降低检查频率,但降低频率不意味着免于事后检查。

她还建议第58条的处罚措施应与危害程度、不当获利、累犯行为及后果相称,确保在具备法律依据时召回产品、警示消费者并公开违规行为。她引用公安部调查机关2025年4月的信息称,Rance Pharma和Hacofood Group在约4年内生产、销售573个假奶粉品牌,收入近5000亿越南盾,产品针对糖尿病患者、肾衰竭患者、早产儿和孕妇等易受伤害群体。她认为这起事件警示了发现、追溯和处理违规方面的局限。

关于产品公布,陈秋水建议审查第46条和附件1,统一按危害程度、使用对象、追溯能力和违规历史分类的标准。医用营养食品、婴幼儿产品及有健康建议的产品应严格管理;低风险组应通过电子化、一站式机制和明确处理时限简化手续。她还建议连通数据库,统一产品、机构和批次的标识码,明确数据更新责任和时限,并对高风险组逐步要求从生产商、进口商到分销商和销售点的电子溯源。

针对2025年Kera蔬菜糖果广告事件,她建议同步修改第13条和第61条,明确广告主、有影响力人士和电商平台的责任,要求留存卖家、广告内容痕迹,在有依据时及时隐藏或删除违规内容并保存数据以供处理。关于国家管理分工,她支持第63条确定卫生部为食品安全统一管理牵头机构,但强调这一角色须伴随实质协调权,卫生部应主持制定国家风险计划、要求各部委按时共享数据、协调跨部门预警、追溯、召回和事件处理。

陈秋水同时指出,统一牵头不意味着卫生部包揽一切,也不意味着所有食物中毒事件都当然属于卫生部门责任。各部委和地方须在各自领域和辖区承担全部责任,不得回避或推诿。她还建议提升区域检验能力,优先偏远地区和基层;按风险程度安排采样和检测经费;管控检测机构的独立性和利益冲突。鼓励采用GHP、HACCP、ISO 22000可与减少常规检查频率挂钩,但在有警告时不得免检。法律实施路线图应与指导文件、电子门户、数据标准、一站式流程、预算和培训等具体条件挂钩,确保合理过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