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10月27日下午在會場討論《刑事訴訟法》修訂草案,以及關於施行該法的決議草案和關於試行不經定罪追繳、處理涉案財產機制的決議草案。據文化報報道,多名國會代表對修訂方向表示贊同,認為補充電子訴訟規定是把司法改革和數字化轉型方針具體化的一步。
代表們評價,在數字環境中應用技術有助於縮短案件和事項的處理時間,提高卷宗管理效率,並加強各訴訟機關之間的協調。報道指出,代表們還強調,完善《刑事訴訟法》對革新司法活動、提高案件處理質量、加強保護組織和個人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關於試行不經定罪追繳和處理涉案財產的決議草案,代表們基本同意出臺該決議的必要性。報道稱,建立這一機制旨在具體化相關方針、完善法律框架,並解決經濟案、腐敗案、洗錢案和職務犯罪案件中追繳財產遇到的實際困難。
代表們認為,通過民事訴訟程序建立追繳和處理財產的機制,有助於提高為國家追回財產的成效,降低在無法追究刑事責任或無法繼續追究刑事責任時財產被轉移、隱匿或貶值的風險。報道還稱,這被認為有助於提高反腐敗、反浪費、反消極工作的成效,保護國家利益並鞏固民眾信任。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阮輝進在會上作說明時表示,起草機關將充分吸收意見,繼續審查和完善各草案,確保同步、嚴密和可行。就《刑事訴訟法》修訂草案,他說完善政策需在打擊犯罪、提高處理成效與人道政策、鼓勵犯罪人自願克服後果之間保持協調,同時保障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益。
對於試行處理涉案物證、財產機制的決議草案,阮輝進表示起草機關將繼續研究完善適用範圍、對象、條件和實施順序等規定,確保法律依據明確、透明,既提高財產追繳成效,也保護國家、組織和個人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