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奈省交通工程建設投資項目管理委員會10月27日通報,已終止與海登股份公司和晉南建設股份公司的合同。兩家企業分別承建邊和—頭頓高速公路和胡志明市三環路相關標段,被終止範圍均為尚未實施的工程,包括分包商承擔的部分。

據項目管理委員會說明,海登股份公司是邊和—頭頓高速公路第一子項目第21號施工標段聯合體成員。履約過程中,該公司在進度、人員和設備方面違反合同義務,業主已按合同程序發出通知並處理。項目管理委員會特別指出,2026年5月19日至6月30日,該承包商連續停工43天且無正當理由,據此評估其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義務。

晉南建設股份公司則涉及胡志明市三環路第三子項目第26號施工標段。項目管理委員會表示,該公司同樣在進度、人員和設備方面違約,經通知和處理後仍未達到要求,且未能落實補趕進度的承諾。該承包商還曾建議業主尋找其他單位接手剩餘工程量。項目管理委員會據此認定其已無能力組織並維持資源完成合同工作,無法保障標段進度。

項目管理委員會要求兩家承包商最遲於2026年11月15日移交全部相關檔案資料。此次合同終止涉及的兩個項目均為越南南部重點交通工程,剩餘工程量的接手安排尚未在通報中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