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奈省交通工程建设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10月27日通报,已终止与海登股份公司和晋南建设股份公司的合同。两家企业分别承建边和—头顿高速公路和胡志明市三环路相关标段,被终止范围均为尚未实施的工程,包括分包商承担的部分。

据项目管理委员会说明,海登股份公司是边和—头顿高速公路第一子项目第21号施工标段联合体成员。履约过程中,该公司在进度、人员和设备方面违反合同义务,业主已按合同程序发出通知并处理。项目管理委员会特别指出,2026年5月19日至6月30日,该承包商连续停工43天且无正当理由,据此评估其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晋南建设股份公司则涉及胡志明市三环路第三子项目第26号施工标段。项目管理委员会表示,该公司同样在进度、人员和设备方面违约,经通知和处理后仍未达到要求,且未能落实补赶进度的承诺。该承包商还曾建议业主寻找其他单位接手剩余工程量。项目管理委员会据此认定其已无能力组织并维持资源完成合同工作,无法保障标段进度。

项目管理委员会要求两家承包商最迟于2026年11月15日移交全部相关档案资料。此次合同终止涉及的两个项目均为越南南部重点交通工程,剩余工程量的接手安排尚未在通报中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