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已向國會提交《社會保險法》若干條款修訂補充草案,擬取消現行法律中多項關於檔案和辦理程序的條款,改由政府統一規定養老金及各項社會保險待遇的申領材料與流程。草案尚未列出具體將取消哪些證件,精簡幅度取決於數字化進度和後續指導文件。

根據草案,政府建議廢止2024年《社會保險法》中一系列具體規定,涉及強制性和自願性社會保險參保登記、病假津貼、產假津貼、一次性社會保險、遺屬津貼,以及強制性和自願性參保者的養老金申領檔案與辦理程序等條款。取而代之的是,草案授權政府就參保和享受待遇的檔案、程序作出詳細規定,並明確不夠條件領取養老金、又未到領取社會退休津貼年齡的勞動者群體的辦理辦法。

草案把信息技術應用和國家數據庫、專業數據庫的開發利用作為改革重點。政府將依據數據庫的完善程度和實際承載能力,決定替換或削減哪些申領材料,目標是讓養老金和月度津貼等長期待遇的申領更便捷、省時、降低合規成本。

國會文化與社會委員會在審查中建議政府優先按最優化方向制定程序規定,最大限度減少民眾的時間、證件和費用。若獲國會正式通過,修訂後的《社會保險法》預計自2027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