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新頒佈的兩項行政處罰法令將於11月生效,分別針對彩票經營和數據領域的違規行為,罰款上限較現行規定明顯提高。據《青年報》整理的11月生效政策清單,彩票領域新法令自11月30日起施行,數據領域新法令自11月11日起施行。
彩票方面,新法令規定,個人以任何形式刮改、塗改彩票以參與兌獎和領獎的,罰款6000萬至1億越南盾;現行第98/2013號法令對此類行為的罰款為3000萬至5000萬越南盾。以任何形式偽造彩票參與兌獎和領獎的,罰款8000萬至1億越南盾,現行規定為5000萬至7000萬越南盾。除罰款外,違規者還被強制銷燬被刮改、塗改的彩票,並須上繳偽造行為所得的不法收益。
數據領域新法令規定,個人未經數據主體或數據所有者依法同意而收集、創建數據,或在收集、創建數據過程中未檢查數據真實性、未保障數據質量的,罰款2000萬至4000萬越南盾。若上述行為導致敏感信息洩露,影響組織、個人的合法權益或國家安全,罰款為4000萬至6000萬越南盾。對組織的罰款為對個人罰款的兩倍,按所列幅度最高可達1.2億越南盾。除罰款外,違規行為還可能被處以暫停數據庫管理、運營活動6至9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