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靜省公安廳刑事偵查機關通報,2025年12月至2026年3月間破獲一個跨多省市的非法買賣發票團伙,初步認定由武海東陽(1991年生,富壽省人,常住胡志明市)為首。警方稱,該團伙從社交媒體購入28家“空殼公司”,對外出售約2.4萬張發票,發票所載商品、服務稅後總值約4000億越南盾。
調查顯示,這些企業的銀行賬戶資金主要起中轉作用:款項入賬後很快被取出或轉往其他賬戶,賬戶餘額長期處於低位。部分企業登記的名義負責人只是被僱來掛名、被借用身份,或身份證件遭他人利用,並不實際經營。警方還指出,這些企業的進項與銷項發票金額異常,而申報繳納的稅款與發票所載營收相比極低,甚至接近於零。
河靜省公安廳經濟、腐敗、走私與環境犯罪偵查處副處長張越雄上校表示,此類犯罪常見手法有兩種:一是與賣方串通,在合同和發票上虛增商品、服務價值;二是編造不存在的費用,或購買其他企業的發票,為沒有合法票據的進貨“補手續”。2026年3月,警方另查明,永隆省一家土方施工與工程技術公司的經理陳氏雪英(1990年生)從多家企業購買增值稅發票,為土方工程的進項“合法化”,認定其逃稅金額為7.39億越南盾。
河靜省公安廳刑事偵查機關辦公室副廳長阮友智上校說,犯罪分子不僅單獨作案,還結成團伙,利用多家企業、多個銀行賬戶和不同交易方式掩蓋行為。據河靜省公安廳統計,2026年前9個月,該機關已就逃稅、非法買賣發票立案12起,涉案被告105人。
警方提醒企業及個體工商戶嚴格遵守稅務和發票規定,不得買賣、使用非法發票虛列成本或為不實交易“補手續”;合同、發票、付款憑證等資料應按規保存。警方同時建議民眾在應開具發票的交易中主動索要發票,不要出借身份證件、經營場所或個人信息供他人註冊、經營並無實際業務的公司,也不要參與發票買賣、中介或協助逃稅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