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建設部在提交公安部的航空安全執法總結文件中提出,應加強技術設備投入,重點建設無人機探測、監視與處置系統。該部建議研究制定專用系統的投資路線圖,使其具備在機場發現、識別、預警和跟蹤無人機的能力,並優先配備飛行密度高或曾發生無人機干擾運營事件的機場。

建設部同時提出完善無人機及其他飛行器管理法規,重點管控機場禁飛區、限飛區及周邊可能影響民航活動的區域。相關建議還包括明確飛行器使用者的責任、建立信息提供與核實機制以確定違規主體,以及規定攔截、壓制措施的適用條件和相關部門之間的協調機制。

這一建議的背景是越南航空運輸市場持續擴張。建設部引用的數據顯示,2025年越南航空市場客運量達8350萬人次、貨運量150萬噸,分別較2024年增長10.7%和18.5%;2026年前9個月客運量超過6900萬人次、貨運量超過120萬噸,同比增幅均超過10%。

建設部稱,目前越南有6家經營定期商業航空運輸的航空公司,國內航線連接河內、胡志明市與地方20個機場,國際航線網絡覆蓋70多個國家和地區。該部預計2026至2030年航空市場將繼續增長,同時面臨競爭壓力、燃油價格波動、人力與設備短缺等風險,因此增長目標需與基礎設施能力和航空安全保衛能力相匹配。

在航空安保執法方面,建設部還建議統一航空法、安全秩序法及相關規定,參照國際民航組織(ICAO)的標準和建議,釐清國家機關、航空安保力量、機場、航空公司及服務企業之間的責任與協調機制。該部提出在旅客、行李、貨物、郵件、餐食、燃料和航空人員檢查環節完善規定,做到嚴格管控但不造成運營擁堵,並研究風險分級機制和航空信息系統、數據保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