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諒山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部門對兩名中國公民作出行政處罰,兩人被指非法入境越南。處罰依據為政府2025年10月30日第282/2025/NĐ-CP號法令第21條第4款a項。兩人分別為2007年出生的T.B.T.和1985年出生的L.N.T.,均持中國國籍。
據初步供述,兩人在中國國內找不到工作,在社交網絡上搜索招聘信息後,被介紹到越南從事薪酬誘人的工作。隨後在中介人員指引下,兩人從中國非法進入越南。等待數日仍未獲安排所介紹的工作後,兩人決定自行設法返回中國。
在前往諒山省邊境地區途中,兩人被新青口岸邊防屯力量發現,邊防人員隨後與職能部門配合核實並處理。諒山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部門在處罰後繼續與中國方面交換信息、核實身份和國籍,並依規定完成後續處理手續。
出入境管理部門就此提醒民眾提高警惕,不參與、不協助組織、中介、帶路、運輸、容留或藏匿非法出入境人員。該部門表示,違法行為視性質、程度和法律依據,可能受到行政處罰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發現非法出入境可疑跡象,應及時通報公安、邊防或地方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