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在第353號決議中要求有關部門密切關注年末勞動力市場,尤其是勞動關係、工資和獎金情況,及時出臺措施處理欠薪、遲發工資和勞資糾紛。該決議針對10月政府例行會議作出部署,由內政部牽頭協調各機構和地方落實。

根據決議,內政部被要求主動應對可能出現的複雜情況,避免陷入被動或引發工人安全問題和局部熱點;同時加強勞動力供需對接,推動國家就業交易平臺有效運行,並繼續建設完善勞動力數據庫。

在工資與社保政策方面,政府責成內政部集中完善工資和社會保險政策改革方案的報批材料。內政部長阮進海表示,內政部正在研究工資總體方案,並提議調整鄉級公職人員津貼。決議還提到,自2027年1月1日起,地區最低工資每月上調31萬至39萬越南盾,其中第一區最高為每月570萬越南盾。

內政部要求各地彙總2026年工資情況以及2027年元旦和農曆新年獎金計劃,並在11月25日前提交報告。政府同時要求該部在11月30日前完成關於崗位目錄、工作描述、能力框架和定員標準等框架規定的報告。

決議還列出內政部其他任務,包括配合中央組織部指導各部門和地方提出2027至2031年編制方案、完善居民社區自治模式方案、完成河內市與富壽省之間行政區劃調整材料,以及在12月15日前完成到2030年、展望2045年的社會保障體系現代化國家行動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