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政府第238號法令自9月3日起生效,免費政策也適用於根據革命有功人員法令規定的優惠對象;殘疾學生和大學生;16至22歲正在學習第一個大學學位的青少年,屬於享受社會補助的對象;父母雙亡、無依無靠的孤兒正在學習中專或大專。

定向培養的學生和大學生,包括三個月以上的寄宿職業培訓,也免學費。此政策還包括大學預科學校和大學預科系的學生;父母或祖父母屬於貧困或近貧困家庭的少數民族學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和胡志明思想專業的學生;在公立機構學習特定醫學專業如精神病學、病理解剖學、法醫學、傳染病學、急救復甦的研究生也免學費。

在困難地區、特別困難地區的少數民族人口;屬於免學費項目或計劃的學生和大學生;初中畢業後繼續學習中專的學生;學習社會需求但難以招聘的專業或職業;學習特定專業服務於經濟社會發展、國防、安全的人員也屬於免學費對象。

14組學生和大學生免學費

三組學生和大學生減免70%學費

政府規定三組學生和大學生減免70%學費,包括學習傳統和特定藝術專業如民族戲劇音樂家、南部才子彈唱、歌籌、牌戲、傳統樂器表演;學習專業如宮廷雅樂、嘲劇、改良劇、舞蹈、雜技或一些重體力、有害職業;少數民族學生(除極少數人口外)戶口在特別困難村寨、第三區鄉鎮、沿海和海島灘塗地區。

此外,父母一方因工傷事故或職業病正在享受定期補助的學生和大學生將減免50%學費。

民辦和私立機構的幼兒園兒童和中小學生獲得學費支持。支持政策還適用於在私立機構學習特定醫學專業如精神病學、病理解剖學、法醫學、傳染病學、急救復甦的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