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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龍去脈
10月17日上午,越南國會第十六屆第二次會議開幕後,科學技術部部長武海軍受政府總理委託,向國會提交《郵政法(修訂草案)》及《計量法若干條款修改補充草案》。國會科學技術與環境委員會主任阮清海隨後作審查報告。草案共8章51條,旨在將郵政打造為國家數字經濟和電子商務的重要基礎設施,並將管理方式從事前審批轉向基於數據的註冊和後監管,行政審批手續從14項減至1項電子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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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龍去脈
編輯部整理修訂背景與草案提交
10月17日上午,越南國會第十六屆第二次會議開幕後,科學技術部部長武海軍受政府總理委託,向國會提交《郵政法(修訂草案)》及《計量法若干條款修改補充草案》。國會科學技術與環境委員會主任阮清海隨後作審查報告。草案共8章51條,旨在將郵政打造為國家數字經濟和電子商務的重要基礎設施,並將管理方式從事前審批轉向基於數據的註冊和後監管,行政審批手續從14項減至1項電子註冊。
國會主席提出完善意見
在分組討論中,國會主席陳青敏肯定草案將管理方式從事前審批轉向事後監管是“革命性”變化,但強調後監管只有在具備真實數據和足夠監督能力時才有效。他要求明確企業最低數據共享義務、統一郵件標識碼,對大型企業規定強制數字化轉型路線圖,同時為中小企業提供技術援助。他還要求釐清郵政、運輸與物流之間的法律邊界,補充可量化標準,並完善賠償機制,允許收件人在24至48小時內檢查內部損壞,對故意過錯不適用賠償限額。
審查機構與代表關注重點
國會科學技術與環境委員會的審查報告建議進一步明確郵政在數字物流和數據基礎設施中的定位,完善郵政與獨立物流、運輸的區分標準。報告指出,草案對“不超過必要範圍和程度”的數據收集要求界定不清,可能為企業在未經授權情況下向第三方提供用戶寄遞行為數據留下空間。在賠償方面,委員會認為草案不賠償間接損失的規定可能縮小用戶依據《民法典》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享有的權利,建議明確法律依據、影響評估和免責範圍。多位代表還就COD貨款管理、高風險郵件標識、智能櫃交付責任、特許經營責任劃分以及科技平臺和自由配送員運送文件的法律空白提出意見。
目前進展
當天上午,國會先後舉行全體會議和分組討論,代表們就草案提出多項修改建議。根據安排,《郵政法(修訂草案)》將於10月28日上午在國會會場討論,預計11月13日審議表決。目前草案仍在國會審議階段,尚未通過。
全部報道(14)
2026-10-18
2026-10-17
越南國會審議郵政法修訂草案,代表指快遞騎手法律空白待補
越南國會10月17日上午在開幕會後分組討論《郵政法》修訂草案。據青年報報道,國會主席陳青敏與胡志明市市委書記陳留光出席胡志明市代表團討論。多名代表圍繞快遞與物流活動提出修訂意見,草案擬將原有14項行政手續減為一項電子登記。國會國防、安全與對外委員會副主任阮明德在發言中表示,犯罪分子正利用郵政領域寄遞貨物實施違法行為,原因在於對可寄物品的管控仍存在漏洞。他建議…

越南國會主席要求郵政法修訂明確數據共享與補償機制
越南國會主席陳青敏在審議《郵政法(修訂)草案》時表示,草案將管理方式從事前審批轉向登記與事後檢查,是符合數字經濟的改革方向,但事後檢查須以真實數據和有效監管工具為前提。他要求明確企業最低數據共享義務、郵件唯一標識碼,併為大型企業設定強制數字化轉型路線圖,同時為中小企業提供技術支持。 陳青敏指出,郵政、運輸與物流之間的法律邊界需要更清晰。草案將郵政服務界定為收…
越南國會審議郵政法修訂草案,審查機構指數據條款邊界不清
越南國會第十六屆第二次會議10月17日上午審議《郵政法(修訂)草案》和《計量法》若干條款修訂補充草案。受政府總理委託,科學技術部部長武海軍提交兩項法律草案的呈文;國會科學技術與環境委員會主任阮清海隨後作審查報告,指出需繼續完善的內容,以確保法律體系同步和實際可執行。 對郵政法修訂草案,審查機構贊同全面修訂現行法律的必要性,認為應使郵政成為國家和數字經濟的重要…

越南國會審議郵政法修訂草案 代表指特許經營責任劃分不清
越南國會10月17日上午在會場討論郵政法修訂草案,多名代表集中指出草案在郵政特許經營模式下的責任劃分存在空白,可能影響對違禁品、假冒商品運輸等違法行為的處理。電子商務發展推動郵政企業通過特許經營擴大網絡,吸納個體經營戶和零售店參與收寄郵件,但草案第16條僅作概括規定並援引商業法,未明確發生違規時各方責任。國會代表杜德鴻河(Đỗ Đức Hồng Hà)在會上…
越南國會分組討論郵政法修訂草案 代表建議明確郵政與物流邊界
越南第十六屆國會第二次會議10月17日上午開幕後,國會代表隨即分組討論《郵政法(修訂)草案》和《計量法若干條款修改補充草案》。河靜省國會代表團與海防市、諒山省代表團在第三組參加討論,政府總理黎明興、常務副總理範嘉足等與會。 圍繞郵政法修訂,代表們認為修法對完善法律框架、發展現代化郵政基礎設施、適應數字經濟和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是必要的。討論集中在明確調整範圍,特…

越南國會審議郵政法修訂草案,代表要求單獨管理COD代收貨款
越南國會10月17日上午審議《郵政法》修訂草案,草案新增關於代收貨款(COD)的規定,允許郵政企業依與客戶的協議及海關、電子商務法律規定代收貨款,並要求對代收款項進行管理、對賬,完整、準確、按期返還客戶。草案同時明確,COD不屬於銀行法意義上的支付活動或支付中介服務,以劃清《郵政法》與銀行、支付法律的調整範圍。在分組討論中,海防市國會代表團副團長阮氏越娥支持…
越南國會分組審議郵政法修訂草案 代表建議高價值郵件按申報全額賠償
越南國會第十六屆第二次會議10月17日分組討論《郵政法》修訂草案。此前,國會已聽取受政府總理委託的科技部長武海軍作呈文,以及國會科學技術與環境委員會主任作審查報告。草案共8章51條,圍繞擴大郵政服務範圍、發展數字郵政等四項基本內容展開。草案擬將普遍郵政服務從信函擴大至全國範圍內的包裹和貨物,並把郵政定位為國家和數字經濟的必要基礎設施。在數字郵政方面,草案規定…
越南國會分組審議郵政法修訂草案 代表關注收貨“同檢權”
越南國會代表在分組討論《郵政法(修訂草案)》時提出,應補充收貨人“同檢權”規定,以應對電子商務中的虛假訂單和調包風險。海防市國會代表武文進指出,草案允許郵政企業代收貨款並承擔對賬、退款義務,意味著收件人在瞭解郵包內容前就須付款;若不能驗貨,虛假訂單和調包的全部風險將落到消費者身上,尤其是老年人和農村居民。武文進還就草案第7條提出意見。該條規定,在自然災害、疫…

越南國會審議郵政法修訂草案,擬將14項行政手續減至1項電子登記
越南國會10月17日上午在分組討論中審議《郵政法(修訂草案)》。據建設報報道,國會主席陳青敏在胡志明市代表團第2組發言時,對該草案將國家管理方式由事前審查轉為基於數據的後監管表示肯定,同時要求釐清郵政、運輸與物流之間的法律邊界,並處理個人數據保護、公共服務可持續性及用戶權益保障等問題。草案擬將行政手續由14項減至1項電子登記。按草案設計,國家管理機關主要檢查…
越南國會審議郵政法修訂草案,代表指快遞員私開文件存在法律空白
越南國會10月17日上午在小組討論中審議《郵政法》修訂草案。多名代表指出,草案對禁止寄遞物品的規定不夠具體,且未覆蓋科技配送平臺和自由快遞員運送證件、文件的活動,一旦快遞員私自拆閱或調換文件,責任認定缺乏明確法律依據。國會主席陳青敏(Trần Thanh Mẫn)則肯定草案從事前審批轉向基於數據的後置檢查,但提醒後置檢查須有真實數據和足夠強的監督機制,否則易…

越南國會審議郵政法修訂草案,關注快遞員運送證件法律空白
越南國會代表在2026年10月17日上午的分組討論中,就《郵政法》修訂草案提出多項意見,焦點包括科技平臺快遞員運送證件文件的法律空白、事後檢查機制的有效性以及消費者賠償權益。胡志明市國會代表團分組討論中,國會國防安全與對外委員會副主任阮明德指出,部分未註冊郵政服務的企業仍以訂單或郵件形式運送證件文件,一旦快遞員私自打開或調換,法律責任不明確。國會主席陳清敏則…

越南國會審議郵政法修訂草案,擬明確數字郵政與電商邊界

越南國會審議郵政法修訂草案 擬將14項行政手續減為1項電子登記
越南國會正在審議《郵政法(修訂)草案》。國會主席陳青敏在討論中評價,草案實現了從事前審查、發放許可轉向基於數據的登記與事後檢查,行政手續由14項減至1項電子登記,認為這一方向符合數字經濟和降低市場準入門檻的要求。陳青敏同時指出,事後檢查只有在掌握真實數據和具備足夠監管工具時才有效。他提出,若企業與管理部門之間的數據共享系統尚未完善,或風險標準和等級仍籠統,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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Đại biểu Quốc hội đề nghị luật điều chỉnh hoạt động giao hàng, vận chuyển giấy tờ của ship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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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對原文原文Chủ tịch Quốc hội: Cơ chế tài chính không minh bạch tạo gánh nặng cho doanh nghiệ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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