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内政部正在就一项关于吸引和重用人才的特殊机制与政策决议草案征求意见,草案预计提交国会审议并在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草案适用范围包括越南公民、旅居海外的越南人以及在越南工作的外国人。内政部长阮进海在国会小组讨论中表示,此次确定人才不只依据学历,而更看重能够解决重点领域重大复杂问题的人。
根据草案,外国人才可获发“越南人才签证”,其配偶及18岁以下子女可获发UĐ2签证和相应临时居留卡,并在越南居住、学习和生活方面获得便利。人才还可免办劳动许可证,可在多个机关、组织和企业工作而无需逐处申请许可,更换工作地点时也不必重新办理签证。在承担战略任务但不使用国家预算的企业工作的人才,仍可享受个人所得税免税、人才签证、居留和免劳动许可证等优惠。
阮进海表示,人才可以是国内越南人、海外越南人、在越南工作的外国人,也可以是身在国外但通过登记合作参与越南重点领域重大困难工作的外国人。他称,以往谈高质量人力资源常要求博士、教授或其他学历,这次的做法侧重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人才不仅服务中央层面需求,也按各行业、各地方需要确定;地方需明确自身难点、突破方向和堵点,据此形成招揽人才的课题。用人形式可以是长期、经常性,也可通过合同解决某一项具体重大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