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表示,近期收到公民反映在公共服务门户完成普通护照在线申请后未收到缴费通知。该局核查后指出,常见原因是申请人未按出入境管理机构的通知补充材料,涉及照片规格、个人信息填报以及旧护照或遗失申报等环节。
该局说明,申请人须提交规定照片,包括近六个月内拍摄、4×6规格、白底、正视镜头、双耳清晰、不戴帽,并符合分辨率和文件要求;超过六个月、经软件修图、双耳不清晰或戴眼镜拍摄的照片均须更换。申请人还须在填报前核对身份信息准确。
出入境管理局指出,在线提交后如收到通知,须将仍在有效期内的旧护照交回受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旧护照仍有效但已遗失的,须按规定模板提交遗失申报。未收到旧护照或遗失申报的,公民不会收到缴费通知。
该局还提示,首次申请护照只能向省级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不属于2019年《越南公民出入境法》第15条第4款情形的首次申请人,若选择中央级出入境管理局作为受理地点,将被拒绝受理。第二次申请护照者可在中央或省级机构中选择。
此外,申请人须正确选择出生地,以出生证明所载为准;正确选择首次签发或换发、补发等申请类型;选择直接领取的须按时前往领取,选择邮寄的须接听邮政人员电话。该局建议保存档案编号以便查询进度,如有疑问可联系河内、胡志明市热线或省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