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表示,近期收到公民反映在公共服務門戶完成普通護照在線申請後未收到繳費通知。該局核查後指出,常見原因是申請人未按出入境管理機構的通知補充材料,涉及照片規格、個人信息填報以及舊護照或遺失申報等環節。

該局說明,申請人須提交規定照片,包括近六個月內拍攝、4×6規格、白底、正視鏡頭、雙耳清晰、不戴帽,並符合分辨率和文件要求;超過六個月、經軟件修圖、雙耳不清晰或戴眼鏡拍攝的照片均須更換。申請人還須在填報前核對身份信息準確。

出入境管理局指出,在線提交後如收到通知,須將仍在有效期內的舊護照交回受理的出入境管理機構;舊護照仍有效但已遺失的,須按規定模板提交遺失申報。未收到舊護照或遺失申報的,公民不會收到繳費通知。

該局還提示,首次申請護照只能向省級公安出入境管理機構提交,法律規定的特殊情形除外;不屬於2019年《越南公民出入境法》第15條第4款情形的首次申請人,若選擇中央級出入境管理局作為受理地點,將被拒絕受理。第二次申請護照者可在中央或省級機構中選擇。

此外,申請人須正確選擇出生地,以出生證明所載為準;正確選擇首次簽發或換髮、補發等申請類型;選擇直接領取的須按時前往領取,選擇郵寄的須接聽郵政人員電話。該局建議保存檔案編號以便查詢進度,如有疑問可聯繫河內、胡志明市熱線或省級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