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教育培训部正在就规范普通教育及大学预科教师工作制度的通知草案征求意见。草案第14条第3款b点提出,在学校确保教学设施与设备条件的情况下,校长可以安排教师每周在校工作40小时、每日8小时。这一表述把“是否在校坐满8小时”与学校硬件条件直接挂钩,也把具体安排权交给校长。

草案同时为每周40小时的教学劳动设定了40-40-20的结构:用于课堂教学的时间最多占40%,用于备课和评估的时间最多占40%,用于专业活动、自学和行政事务的时间至少占20%。按此结构,高中教师的课堂教学定额为每周19节,平均每天3至4节,通常集中在一个半天内完成。

越南教育报的文章指出,要让教师真正在校工作满8小时,公立学校需具备多项条件。首先是网络、电脑、打印机和扫描仪等技术设备,以支持电子教案设计、数字学籍管理、行业数据库更新和在线成绩系统;其次是达标的个人工作空间,包括标准桌椅、存放档案和试卷的带锁柜子,以及足够安静、可备课或深入教研的环境。文章提到,城市和工业区学校因学生人数机械增长而超载,不少学校班额仍达每班50人,缺校舍、缺教室的问题尚未解决。

文章还提出,若安排教师全天在校,校长须在制度上分清授课、独立研究、学生咨询值班和接待家长等不同时段,避免把规定变成形式化的点名或指纹打卡。作者以自身观察称,不少教师在家中安静环境、尤其是晚间工作效率最高;若在嘈杂且缺乏标准座位的地方坐满8小时,可能出现“坐够时间、看钟等下班”的情况。文章还强调应区分作为管理人员的校领导班子与直接授课教师,后者按纯教学结构运作。

对于可行路径,文章建议从机械管理时间转向评估产出质量:在设备条件尚未满足时,教师只需在有具体任务的时段到校,如上课、教研组活动、校务会议、辅导学生、接待家长或心理辅导;备课和批改占40%、自学提升占20%的时间,可由校方把工作空间的选择权交给教师,并通过教案质量、系统记录进度、学生支持程度和班级实际进步来评价教师。文章还建议试点“在校专业日”,即每个教研组每周安排一天完整留校集中教研和批改,以检验设施条件并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