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寿省军事指挥部就2026年底、服务2027年征兵季的体检工作作出说明,指出往年体检被评为四、五、六级体能者,在收到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合法体检通知后仍须到场复检。省军事指挥部政委阮德刚大校表示,法律没有规定上一年度为四、五、六级者次年免于复检,人的体况逐年变化,例如上一年度的体重不足、胸围等指标可能在次年改变。

阮德刚说明,一次征兵体检作出的“体能不足”结论,不能作为公民自行认定此后年度免检的依据;只要仍在应召年龄、属于应召体检对象并收到合法通知,就应到场接受重新评估。他同时区分两类情形:因体能不足暂缓入伍者,在暂缓理由消失且符合选拔标准后仍可能被通知体检和入伍;免于兵役登记者则包括残疾人、患重病者、精神病患者或法律规定的慢性病患者。

关于体检表效力,阮德刚称,兵役体检表须满足包括自体检委员会作出体能结论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在内的条件方为有效,除非健康状况出现特殊变化。旧档案仍会保存,用于管理、跟踪适龄公民健康状况,供体检委员会参考、比对和评估病史,但不能替代当次体检结论。

省军事指挥部还澄清初检与正式体检的区别。初检由乡级卫生站实施,检查体能、发现畸形残疾并了解病史;区域体检委员会负责检查、分类和作出正式体能结论并对结果负责。因此,公民不能自行以初检结果决定放弃兵役体检。前往体检时应携带体检通知、身份证件及获发的初检表;正在治疗或需明确健康状况者,还应携带病历、出院证明、检验结果和影像诊断资料。

对区域体检委员会结论有异议者,可按第105/2023/TT-BQP号通知附件五第8号表格提出鉴定申请,经乡级兵役委员会转交省级医学鉴定委员会。阮德刚称,省级医学鉴定委员会须在收到完整有效材料之日起15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并通知公民,其决定是对兵役体检申诉的最终结论。省军事指挥部表示,近年来当地尚无提出体能鉴定申请的案例。

阮德刚还提到,自2026年9月1日起生效的第14/2026/QH16号法律,将初检阶段纳入公民制度政策保障范围。参加兵役初检、体检和健康检查者,可获得食宿及往返车费保障;在机关、组织工作的公民,由单位照发原工资、现有津贴及往返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