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教育与培训部公布《普通教育入学接收规程》通知草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草案提出,在仍需组织考试的十年级招生中,将考试科目减少至两科,并允许各地选择审核录取、考试与审核相结合或考试录取等方式。
教育部中学教育司司长泰文才表示,减少考试科目基于多重考虑。一方面,经评估核查,参加十年级入学考试的学生人数将减少,许多省份将不再组织考试;另一方面,这一调整落实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关于不利用考试剥夺学习机会、最大限度减轻考试压力的指示。
泰文才还指出,若通过考试组织方式规定考试科目,会在无形中引导学生围绕考试科目学习,进而影响职业选择。减少科目旨在推动学生全面发展,不把考试视为最终目标,而将学习过程视为发现自身能力的机会。考试仅在部分必要情形下用于按对象招生。
草案同时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原则。省级人民委员会须发布总体招生计划,坊、乡级人民委员会据此协调各校设施与接收能力,学校再制定本校招生计划。重要原则之一是不区分行政地界,学生可就近入学。
针对学校合并后出现分校的情况,泰文才提醒,各校制定招生计划时须确保同一教育机构共用教育计划、统一质量承诺,并具备相应的师资与设施条件,以淡化以往重点学校或品牌学校的观念,避免形成“好分校”与“差分校”的区分心理。
泰文才介绍,落实第71号决议精神,过去一年九年级学生升入十年级的比例已从75%提高到80%以上,部分省份达到95%甚至97%。今后这一比例将继续上升,参加十年级入学考试的学生将很少,许多地方可采用审核学业成绩的方式而无需考试。






